民生沟通|投靠父母户籍 要哪些证明?

梅州日报 2019-07-03 10:34

读者傅先生:我是1999年毕业回兴的中专毕业生,因当时未安排工作,便将档案放人才中心,此后一直在外打工。本人户口空挂在城区亲戚家中,现在家中二位老人户口在农村,膝下两个儿子的户口都因读书迁出去了,现因本人在城里无正式单位,我想把户口迁回父母户口所在地,转为农村户口,请问需要怎么个流程?

兴宁市公安局:根据户籍条例子女与父母相互投靠的,需提交以下材料:1. 申请人书面报告;2.入户申请审批表;3.申请人、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的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出生医学证明》(或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或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属非婚生子女投靠父母的,必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请来信人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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