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显著 深挖彻查保护伞 全面打击黑恶势力

梅州日报 2019-06-26 10:17

公安机关正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公安机关统一行动抓捕涉黑恶人员。民警进校园开展扫黑除恶宣传防范活动。兴宁公安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破获九类涉黑涉恶案件96宗,刑拘329人;批准逮捕247人,移送起诉207人,先后有49名逃犯主动投案自首;打掉涉恶团伙38个,其中4个已被省公安厅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冻结、扣押财产204.9734万元,打击“保护伞”4人……

如此显著的“战果”,是兴宁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年半以来交出的成绩单。去年以来,该市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长治”的工作要求,以深挖彻查“保护伞”、全面缴“财”断“血”为打击工作的主攻方向,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至目前已基本实现“发案大幅下降、破案大幅上升”,形成了社会治安平安稳定的良好局面。

坚持情报先行 拓宽线索渠道

“为进一步查清夏勇等人的违法犯罪事实,现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揭发夏勇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欢迎广大群众踊跃举报。”这是日前兴宁市向公众公开征集犯罪嫌疑人违法犯罪线索公告中的内容。去年至今,诸如此类的公告,兴宁市已发出有十余份,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积极响应。

以线索突破案件,是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的关键。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兴宁市坚持情报先行,将线索摸排作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重中之重,不断拓宽线索渠道。去年,该市公安机关通过多种方式向群众发放相关通告16万多张、宣传手册和海报15万份、悬挂横幅标语260多条;落实线索举报奖励机制,建立群众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全面提升全民参与支持扫黑除恶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积极践行智慧新侦查理念,对近年来涉黑恶线索、案件进行梳理、研判、串并,认真分析研判涉黑恶违法犯罪规律特点,深入开辟监管场所 “第二战场”,努力从中发现有价值线索。

至目前,兴宁市公安机关共收到线索428条,已办结299条,初步办结63条,已成案78条。其中,接受群众举报29条,公安机关摸排49条,上级部门及其他部门转办350条。

力求打深打透 实现叠加打击

兴宁市公安机关坚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飓风”“梅安”等系列专项打击行动紧密结合,各警种同步上案、合成作战,经营成熟后集中收网,力求打深打透,逐步实现“多轮驱动、同频同步”的叠加打击效果。

今年1月,兴宁市公安局在去年对恶势力犯罪集团首犯李某健成功收网的基础上,根据群众举报李某健等人的犯罪线索,筛查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的警情进行深挖串并,多次收网,相继抓获团伙犯罪嫌疑人20名,查实已判决服刑的25名犯罪人员参与该团伙犯罪,破案15宗,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2万多元,同时深挖“保护伞”1人。一个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并引发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集团被成功摧毁。今年3月,这个以李某健为首的犯罪集团被省公安厅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坚持协调联动 提升办案质量

今年是兴宁市“扫黑除恶”的攻坚之年。该市通过优化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整合优势资源,强化信息共享,提升办案质量,形成合力重拳打击黑恶势力团伙,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

兴宁市通过建立健全涉黑恶线索通报移交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信息共享。对疑难复杂案件,在法律框架内,强化同步立案、同步调查,着力破解当前对黑恶势力发现难、打击难、定性难、“打财难”、“打伞难”等突出问题。建立完善“打伞”工作机制、责任倒查机制,将打击黑恶势力与反腐败、深挖“保护伞”结合起来,努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健康发展。去年6月,兴宁市公安局在侦办一宗群众举报刘某峰、曾某君等人偷采稀土案件中,发现罗浮镇2名公职人员与该案人员存在利益输送,涉嫌“保护伞”问题,目前这2人已移至纪监机关立案调查。

据介绍,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兴宁市公安、检察机关多次开展案件质量研判会商,提高涉黑涉恶等刑事案件的侦办质量。今年以来,兴宁市公安局移交该市纪委监委的问题线索5条,通报是否存在“保护伞”、党员干部有无参与涉黑恶的案件13宗。兴宁市纪委监委向该市公安局通报的案件3宗,合作打掉“保护伞”4人。

撰文:陈思杰钟思婷刘海阳曾志仁

摄影:黄伟金叶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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