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创文工作实地督查情况通报 〔2019〕04号

梅州日报 2019-06-18 10:39

为贯彻落实梅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誓师大会精神,6月11日市创文办组织督查队伍,对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梅县区行政服务中心、梅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梅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办证大厅分别按公益广告设置、公共秩序、环境卫生、服务水平等测评标准进行督查考核。(综合得分情况见《评分表》)

通过督查发现:梅州市政务窗口办事大厅周边普遍存在车辆乱停放现象,除梅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外,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梅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梅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办证大厅均未设置便民母婴室。以上问题都反映出梅州市政务窗口办事大厅在建设和管理方面离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存在距离。

造成这些现状的原因主要是相关责任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创建意识淡薄,监管力度不够,这些问题必须在今后的创建工作中高度重视,整改解决。

市创文办将对全市48类1127个实地点位加大督查力度,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和协调相关责任单位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创建标准规范统一、任务推进不打折扣、整改落实精准到位,持续提升创建质量。对没有达到创建标准分值的单位,将发出创文督办函,责令限期整改,并适时进行“回头看”复查。在复查中对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到位、分值无提高,影响梅州市创文工作的,将按《梅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办法》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梅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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