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的常平仓史话
《平远县志·署廨附仓狱并各分社仓》(清嘉庆二十五年)载:常平仓,原名预备仓。在县治西,正厅三间,仓廒(即仓库)东西各二间,前为大门三间。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知县魏世熙建。万历六年(1578年)知县刘孕祚重建。原额谷一万二千八百七十八石九斗二升(注:一石折合75公斤)。
何谓常平仓
何谓常平仓?得以“平粜”思想释之。说起“平粜”思想又称“平籴”思想。是中国封建社会中,政府规定运用粮食收购(籴)或抛售(粜)以稳定粮食价格的一种政策思想。“平粜”二字,最早出自春秋时期越国的范蠡。《史记·货殖列传》载:范蠡说,“夫粜”二十病农,九十病末,末病则财不出,农病则草不辟矣。上不过八十,下不过三十,则农末俱利。平粜其物,关市不乏,治国之道矣。
“平籴”的主张是战国时魏文侯李悝首先提出来的。《汉书·食贷志》载:李悝主张的平籴法,分上中上熟,大熟则上籴三而舍一(即在余粮四百石中籴三百石);中熟则籴二;下熟则余一,使民适足,价平则止。小饥则发小熟之所敛,中饥则发中熟之所敛,大饥则发大熟之所敛,而粜之,故虽遇饥馑水旱,籴不贵而民不散,取有余以补不足也。
到了西汉宣帝时,有个叫耿寿昌的大臣根据平粜思想,建议朝廷在边郡皆筑仓,谷贱时增价而籴,谷贵时减价而粜,以稳定谷物市场的价格,调剂粮食供应,所筑仓曰常平仓。常平之名起于此。后汉明帝改曰常满仓,晋时又曰常平仓。唐朝置设常平署,令掌仓粮管钥出纳粜籴。凡天下仓廪和籴者,为常平仓,正租为正仓,别税为义仓。“平粜”法延伸为“常平仓”法,这种常平仓制逐渐从边郡推广到内地,一直沿袭到宋元明清民国之后,始终是中国封建时期的重要经济政策之一。
平远常平仓
平远建县于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建县后的第四年便兴建常平仓。并随着人口的逐步增加而增建仓库,扩大仓谷。在西门内建新仓(仓廒十座,门内左厢房一间,右厢房二间)。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知县胡有英又在后龙岗右侧建裕武仓。以储备更多的粮食,使群众荒月时籴而不贵,丰收时粜而不贱,平抑了谷物市场价格,稳定和发展了农业经济,为南迁来平远的客民创造了良好的定居环境。
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旅马来亚侨领姚德胜回乡省亲,适遇家乡荒歉之年,灾民遍途,便捐出巨款,在全县15个乡和大柘圩设立大平仓,购粮三千余石,低利放贷或平价卖出或施予赈济,免得离乡背井,外出逃荒。受到大家的赞颂。
管好社仓
在兴建和管理好常平仓的同时,清雍正元年(1723年),知县钟吕奉旨在各乡劝蠲社仓共15座,全县共有社谷四千五百七十九石七斗二升六合二勺。社仓,即义仓。义仓历史悠久,在隋文帝时,长孙平请令,民间每年秋收后,各户均出粟麦一石,储之闾巷,以备凶年,名曰义仓,后一直沿袭。劝蠲,即鼓励和减免。为鼓励义仓储粮,可减免赋税。平远各乡社义仓,一直沿袭至1949年,且规模逐渐增大,储粮增多。各义仓由乡绅推选诚实负责的管理员1至2名管理,还成立理事会负责监督和核查账目。荒月时群众可向义仓借谷,稻谷收割时还谷于义仓,收取极低的息谷,用于维修义仓及支付管理人员报酬,对解决贫困群众度荒起到重要的作用。
(冯锡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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