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人作客“行风热线”节目 梅州市推广住宅小区智能快件箱
本报讯(记者李玉娇)5月29日上午,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谢文威、市邮政管理局局长陈和平一行作客“行风热线”节目,就梅州市交通公路规划建设、驾驶员培训考试新政策、城乡公交和行政审批及邮政快递市场监管等方面的问题,与广大市民进行沟通、交流。
设智能快件箱解决快递服务最后100米问题
市民陈先生提问:“我们小区没有设智能快件箱,有些快件送错了快递员也不收回重新投递,导致快件像垃圾一样堆放在小区里。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市邮政管理局上线嘉宾回复: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快递员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对于堆放在小区保安室无人认领的快递,保安人员应及时通知相关快递员取回并作进一步处理。快递人员如不配合保安人员对无人认领的快递进行处理,保安人员可以向相关品牌快递企业进行反映,由企业督促快递员拿回快件,或者拨打020-12305申诉电话向我局反映。解决快递服务最后100米的问题,目前最好的办法是布设智能快件箱。我局正在引导丰巢、云柜等企业在小区布设智能快件箱。市民也可主动联系企业在小区内布设智能快件箱。
新旧驾考政策交替
不同情形学员不同处理
多位市民咨询驾驶员培训考试的有关规定。问新旧驾考政策交替之际,一些学员现在既不能预约又不能考试,到底要如何处理?
市交通运输局上线嘉宾答复:根据省相关文件及省交通运输厅工作会议精神,从4月1日0时起,除公安部规定可直接报考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外,凡是省驾培平台未将相关信息推送至交警服务平台的学员,交警服务平台将不予受理其预约考试申请,不安排考试。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明确的全国统一学时判定规则和审核流程,进行有效学时判定,累计达到数据共享最低标准时,将实时共享至交警服务平台。
此外,根据省相关文件要求及全省驾培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已在公安交警服务平台受理成功的学员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对2019年2月28日24时前已在交警服务平台报名受理成功的学员,各地无需继续报送培训记录,公安交警服务平台不再校验其培训数据,学员可正常自主约考。(二)对2019年3月1日0时至3月31日24时在交警服务平台报名受理成功的学员:1.对于学员在3月31日(含)前已考试合格的科目,各地无需继续报送培训记录。2.学员在3月31日(含)前已经成功预约4月1日以后的科目,可以继续正常参加该科目当次考试。但当次考试没有参加或考试不合格再次预约该科目考试,交警服务平台将根据培训监管平台推送的培训信息,判断该学员是否可正常预约相应科目。3.学员在4月1日后,再预约其它科目考试时,交警服务平台将根据培训监管平台推送的培训信息,判断该学员是否可正常预约相应科目。(三)4月1日后招收的新学员,一律执行新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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