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盼《养犬管理条例》尽早出台
近几年,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梅城饲养犬只的市民越来越多了。聪明可爱的小宠物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增添了许多乐趣,尤其对一些空巢、孤寡、独居的老人来说,饲养一只善解人意的小狗,既是生活的伴侣,又是精神的慰藉。
与此同时,不文明的养犬行为也逐渐增多,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一些不便:例如公共场所任由犬只随地大小便;饲养不适合作为宠物的大型犬只(例如藏獒)惊吓到邻里;随意遗弃造成大量流浪狗等等。这些行为不但会污染环境、影响他人生活、引发邻里矛盾,也损害了众多养犬户的形象。
针对这种情况,梅州市官方媒体、市小动物保护协会等民间机构,多次呼吁市民文明养犬,包括带犬只注射相关疫苗并进行常规体检;不带爱犬到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遛狗时使用狗绳并且携带便铲或垃圾袋,及时清理爱犬粪便;适时做节育手术,避免大量繁殖等等,希望大家做负责任的养犬人。让小萌宠既给自己带来快乐,又不给他人增添麻烦。
我们欣喜地看到,文明养犬的观念经过几年的宣传造势,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的效果。如今许多市民带爱犬出门都会使用牵引绳并且携带工具清理犬只排泄物,注射疫苗、按时体检等科学养犬的观念也在被越来越多的养犬人接受。
同时遗憾的是,尽管文明养犬的风气逐年渐浓,但由于未能在政府层面形成正式的条例规定,没有具体监督执行和处罚部门,不文明的养犬行为仍时有发生,无法杜绝。文明养犬至今仍然只能靠广大养犬户自觉自律。
去年底,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修订草案)》。该草案对动物饲养管理责任作出专款规定,提出禁止携带犬类等进入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公共场所,以及带犬只外出时必须携带免疫证明或标牌,加戴口嚼或嘴套。在此次提交审议的条例中,为推动各地加强养犬管理,明确规定各地级以上市应当制定养犬管理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就养犬免疫及管理作出具体规定。同时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流浪犬、猫等动物的管理和动物尸体的无害化处理。
笔者认为,文明养犬应该是“创文”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一个文明城市养犬必须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希望梅州市的《养犬管理条例》尽快出台,对不文明的养犬人形成约束力、震慑力,创造人与动物和谐共处的文明新环境!(陈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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