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上山劳作多次被野猪夹夹伤 大埔桃源尖山村村民常提心吊胆,森林公安回应:放置野猪夹属非法捕猎

梅州日报 2019-05-14 13:04

夹伤人的野猪夹。 (李俊煌摄)村民上山劳作被野猪夹夹伤。(村民提供)

近日,本报《民生一线》栏目收到尖山村村民报料称,今年4月份,大埔县桃源镇尖山村接连发生了两起野猪夹伤人事件。靠山吃山,尖山村的山地本是村民们赖以生存的本钱,可近期发生的意外事故却让上山劳作的村民整日提心吊胆。

●本报记者李俊煌

上山劳作连续发生意外

大埔县桃源镇尖山村村民张定喜说,因为尖山村地处比较偏僻的地方,所以生活在村里的村民大多都在山上搞了一些副业来维持生计。可是今年4月份,他的妻子在上山劳作的时候已经发生过两次被野猪夹夹伤的意外了,这让他们家里人和尖山村的村民都很担心上山劳作的时候会发生事故。“第一次发生意外是在今年4月初,我的妻子在山上耕作的时候不小心踩到野猪夹,因为野猪夹的力道大,野猪夹的齿当时就刺进了肉里较深的地方。第二次发生在半个月之前。我的爱人在山上采摘山茶叶的时候,又被野猪夹夹伤,因为这次野猪夹的齿较钝,所以伤得比较轻。”张定喜说,妻子发生了两次意外后,事情也在村里传开了,虽然受伤不严重,但现在村民们都人心惶惶,毕竟发生意外的这片山地是他们的生存之本,而如今他们上山都提心吊胆,需要格外注意。

放置野猪夹属于非法捕猎

对于此事,大埔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长傅俊初说:“这两次发生意外的地点叫尖山林场,这个地方比较特殊,它位于梅州大埔县、丰顺县和潮州饶平县交界处,地势复杂。因为情况比较复杂,所以现阶段对于是谁在山里放置的野猪夹暂时还没有线索。”傅俊初表示,因为大埔县对违法捕猎打击严厉,现在已经很少人会用野猪夹来捕捉野兽,而发生意外的“凶器”已经在山上放置了比较长的时间,表面已经是锈迹斑斑,可能是早期管理没那么严格时捕猎人遗留下来的。

面对尖山林地仍有可能存在野猪夹的问题,傅俊初说:“发生意外后,我们跟桃源镇的相关领导通过沟通,决定由尖山村的村干部和护林员一起配合森林公安,加大宣传力度。现阶段已经在进入尖山林场的路口放置了20个宣传牌,提醒上山的村民山上可能存在野猪夹;然后是跟当地派出所配合,争取尽快调查清楚野猪夹是谁放置的。”傅俊初表示,“近年来政府对保护野生动物很重视,打击违法捕猎的力度也比较大,在大埔县违法捕猎的人已经很少。根据我国刑法第341条规定,放置野猪夹的行为属于非法捕猎。而对于受伤的村民,因为是在野外发生事故受伤,政府暂时没有这方面的专用赔偿金。但是如果能抓住嫌疑人,我们也会追究嫌疑人的责任。若嫌疑人拒绝赔偿,我们建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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