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开车门 官司惹上门

梅州日报 2019-05-09 17:00

本报讯(记者王丽莉通讯员陈琳张冠华)侯先生开车门不注意后方来车,致后方经过的摩托车车主受伤,从而惹上官司。交警部门建议,采用“荷式开车门法”科学开车门,避免不必要的事故发生。

2018年8月28日,侯先生开车到达梅城江北义化路剑泰路路段后,将车停入该路段的停车线内后顺手开车门。不料,此时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的陈女士刚好从其车附近经过。双方发生碰撞,造成陈女士下肢骨折筋伤及车辆损坏。经交警认定,侯先生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陈女士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陈女士在医院住院23天,造成了各项经济损失,于是对侯先生提起了民事诉讼。不久前,梅江区法院依法判决侯某及其车辆保险公司共计赔偿陈女士22万余元。

近年来,因开车门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一次不当心的开车门动作,很有可能会酿成一出悲剧。对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提高安全意识,下车前、行车过程中注意观察周边。同时,交警部门建议广大市民采用“荷式开车门法”,即用离车门最远的那只手开门,这样上半身会随之转动,能够更好地看到车后面是否有过路人,进而避免很多不必要的事故发生。

新闻推荐

梅州梅江区做足信息公开,顺利推进垃圾焚烧项目建设 良性沟通化解“邻避” 民生实事带来“邻利”

■“粤治”案例走访系列6每天早上6时,天还蒙蒙亮,一辆辆满载生活垃圾的运输车已经陆续通过密封通道,进入位于梅州市梅江区西...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