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落地,梅州市不少市民表示不知区分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须有脚踏
4月15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后,记者走访发现,梅州市仍有部分商家在售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相关部门提醒,今后市民购买电动车时,应注意查看销售企业是否通过店堂告示、在销售凭证中注明电动车符合“新国标”。
●本报记者张爱飞
梅州市仍有在售不符合“新国标”车
昨日上午,记者走访梅州市电动车市场发现,市面上虽然有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在售,但数量不多。记者在梅城江北梅州大道一带看到,爱玛、雅迪等品牌商家仍有在售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记者看到,虽然有些电动自行车体型小,重量轻,却未有脚踏,属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之列。“新国标”才刚实施哪有那么快卖完,这些都是此前的存货。”店内一销售人员说道。
据了解,为推进新标准实施,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根据相关规定,3月14日,国家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根据《意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等行为。此外,《意见》指出,新标准实施前,市、县级有关部门要联合组织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进行摸排和督促,引导其加强自律,在新标准实施前主动消化不符合新标准的库存车辆,新标准实施后不销售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须有3C标志
采访中,不少市民对“新国标”一事有耳闻,但对“新国标”的有关内容却不甚了解。“要让我区分哪些是"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我还真区分不了。”市民刘女士说道。据悉,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规定:电动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禁超55kg,须有脚踏骑行能力,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此外,“新国标”有针对性地增加了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安全内容,对最高车速和蓄电池提出了防篡改(防改装)要求,不给产品出厂后提高最高车速和整车重量留下空间,并对外形尺寸做出了规定,明确了前后轮中心距等指标,防止车辆超长、超宽。
另外,根据规定,4月15日后,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要通过店堂告示、在销售凭证中注明等方式,向消费者承诺其销售的车辆符合国家标准并已列入电动自行车《公告》目录。记者了解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标有3C标志。相关部门提醒,今后买电动车,需认准“新国标”:两个车轮、两个脚踏、一块锂电池、一个坐垫,整车质量(含电池)小于55kg,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电机额定功率不超过400W,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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