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用餐陪餐制度落地 部分学校 师生共进三餐

梅州日报 2019-04-08 10:47

本报讯(记者郑炜梅)《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规定》4月1日全面实施,按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日前,记者走访梅州市部分城区学校了解到,陪餐有序进行,而且部分学校还扩大到与学生共进三餐。

11:40分,高级中学下课铃响起,学生们走出教室到饭堂用餐。老师们也不例外,当天陪同用餐的副校长赖祝军与老师们先后到达两个饭堂,与学生们一起排队打饭用餐,吃完饭后,他们拿出陪餐登记表对所食用饭菜的口味、质量等进行评鉴。翻开一沓陪餐登记表,里面记录了陪餐人员对该校两个饭堂的不同评价,涉及菜式、温度、口味、卫生等情况。“学校不设教师饭堂和教师窗口,大家都吃一锅菜。”赖祝军说,高级中学约有80%以上的学生是住宿生,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重大,早在2014年,学校就实行行政班子陪餐制,从4月1日起,陪餐范围扩大至与学生共进三餐,而且班主任纳入陪餐队伍。

高级中学的陪餐制不是一个特例。梅州市部分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早在几年前就已率先探索陪餐制,2016年1月1日广东省实施《广东省学校学生食堂陪餐制度》后,陪餐制在梅州市各中小学校全面落地。“陪餐制不仅让我们更了解学生们用餐情况,而且也能加强与学生的交流,及时改进学校管理上的不足之处。”赖祝军透露,今后,该校还计划邀请家长参与,让家长更了解学生在校用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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