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的“知心姐姐” 记市检察院未检工作办公室检察官侯建筠
●本报记者张柯
记者初见市检察院检察官侯建筠,她正伏案梳理案卷,整洁的办公桌上摆放着厚厚一沓案卷。从检28年来,她在多个不同的岗位奋斗过:反贪生涯中,她与贪污贿赂犯罪斗智斗勇;法庭上,她是唇枪舌剑的公诉人;在办理黑恶势力案件被威胁时未有丝毫退怯;在未检工作中,更是未成年人的“知心姐姐”。
涉案人把她当亲人
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是检察机关办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民事案件,同时开展帮教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综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部门。2016年,根据全国检察系统统一部署,市检察院设立未检办,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侯建筠是梅州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第一人。“我可以叫你姐姐么?”这句话在她20年来与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受害人的沟通时听过许多次。她的亲切感让他们愿意交流。她说:“让未成年人敞开心扉其实不难,要对他们倾注爱心。”
侯建筠办公桌对面的档案柜上挂着一幅锦旗,“梅州检察
执法为民”八个大字分外醒目。
这是一位阿婆送来的。去年底,侯建筠接收了一桩20年前的旧案。彼时,阿婆的长子才20多岁,被一伙人殴打致死。涉案人潜逃多年,受害家庭备受打击,阿婆的丈夫、家婆相继去世,阿婆与小儿子生活艰难。去年,所有涉案人员归案。其中有涉案人员犯罪时是未成年人,此案便由她办理。详细了解案情后,她考虑到受害人家属的困难状况和涉案人真心悔罪,决定进行调解。通过多次调解,阿婆陆续收到了9名涉案人员的赔偿金。看到检察官为她想尽办法忙前忙后,阿婆感动不已。“调解过程特别难,但是经过努力最终成功了,特别开心。”侯建筠说。
柔肩扛起未检大旗
去年,梅州成为广东省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办理的试点市。全市未检干警敢闯敢试,有的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大调查,有的善于从刑事案件中发现民事案件线索。平远县检察院在调查中发现了一宗虐待案,这宗未成年人长期受虐案紧紧揪住了侯建筠的心。受害人韩某早年丧父,母亲改嫁,伯父伯母主动承担韩某的抚养任务。实际上,抚养人是图谋其父亲的抚恤金。韩某常年挨饿,10岁开始被迫从事重体力农活。后来抚养人又谎称韩某患有精神疾病,控制在家并剥夺了他的受教育权。
为尽快解救受害人,侯建筠多次赴平远县指导办案。在她的推动下,韩某很快被公安机关顺利解救,民政、团委、教育等部门一同介入,韩某的生活学习逐步回到正轨,犯罪分子也受到了法律严惩。她随即安排心理咨询师对韩某进行心理疏导,并多方协调,为韩某争取到6万元司法救助金,自己也多次带着礼物前去探望。“他还常常打电话给我聊他的学习和生活。”侯建筠说。
后来,这宗市、县检察院联手解救被虐儿童案,作为综合司法保护的成功案例,入选全国典型案例。未检工作成效显著,给了侯建筠更多的鞭策和动力。近期,她筹划的未检工作区顺利完工,工作区内每一项功能区的设置、每一幅画和每一个字的选择、每一个细节都倾注了她的思考。“这是全市最规范最标准的未检工作区,从此我们有了一个开展帮教和心理疏导的好场所。”她对进一步做好未检工作充满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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