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士芳获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梅州日报 2019-03-13 10:42

本报讯(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梅法宣)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了一批先进典型,梅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曾士芳获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据了解,曾士芳自2011年5月调入梅江区人民法院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以来,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坚持依法公正办案,妥善审理和调处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2016年至2018年,共审结案件637件,其中调解169件,撤诉109件,调解撤诉率43.64%,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因工作成绩突出,她被市中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三次被梅江区人民法院评为“调解能手”,连续五年被评为“办案能手”。

新闻推荐

“客都”建设思绪录

●胡希张提起“世界客都”,那还是笔者在《客家风华》(1997年出版)一书中对梅州在客家民系中所处地位和作用定位时“生造”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