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这些消费“陷阱”, 你中招了吗?
老年人代步车能不能上机动车道?预付年卡费用后,健身房结业了怎么办?二手车购买如何避免“黑车”?农民购买鸡苗、鸭苗,权益能不能受保护?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日前,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从老年人代步车、日用品、预付卡、二手车、农资、健身等消费领域提醒广大消费者关注消费维权。
据了解,2018年梅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各类咨询申诉3247件,调解成功2018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52.28万元。
消费警示1
老年人购买代步车须留意使用范围
“老年代步车”虽然挂着代步车的牌子,但刹车、挡位、方向盘一应俱全,俨然是机动车的配置,40—50公里/小时的速度与机动车并无区别,是厂家根据市场需求自行延伸出来的产品。
据了解,“老年代步车”在梅州地区容易出现的问题主要是没有售后维修点,无法提供保修服务,不少商家都是网上购买回来的。同时,由于对“老年代步车”的使用范围不清楚,容易出现系列安全事故。实际上,真正的老年代步车是一种医疗器械,速度基本控制在5—10公里/小时以下,以速度低、刹车灵、安全可靠、方便为标准,为腿脚不方便的老人们提供出行方便,但是不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对此,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所谓“老年代步车”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是不允许在道路上行驶的,只能在封闭的厂区、景区、社区里行驶。建议老年人可利用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等多种公共交通工具解决出行需求,也可以购买正规机动车来解决个性化的交通需求。
为保障消费者的出行安全,广大老年消费者应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老年代步车”。家里有老人使用“老年人代步车”的,应该及时提醒并进行相关处理。
消费警示2
经营结业但信用不能“结业”
近年来,随着消费升级与健康意识的提升,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去健身房“流汗消费”。各类健身馆也如雨后春笋般竞相兴起,并纷纷推出五花八门的预付式低价折扣来吸引消费者,但随之而来的是频发的消费纠纷。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此类消费维权提示,在办理健身卡前要了解健身机构,要甄别其规模、设施及口碑,最好选择连锁性强、品牌度高、设备齐全、具有企业法人资质的健身场所进行消费;需要注意的是,办理健身卡时要冷静理性,切勿因促销活动、优惠条件盲目办理。在签订合同时,需仔细阅读相关条款,重点留意合同变更、退卡条件、违约责任等条款,不明之处及时提出,得到书面解答后方可签字。
同时,消费者要索取并保留好发票、合同等相关证据,以便有效维权;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吁经营者提高诚信经营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妥善处理消费纠纷,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警示3
办理预付卡有风险切莫冲动
近年来,办理预付卡成为经济消费的一大趋势。根据消费维权案例分析,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出现关门歇业、易主、变更经营地址等情形,引发了不少的消费纠纷。涉及预付式消费的投诉已经成为当前消费者投诉与权益保护的重点。
对于商家推出的预付卡,主要集中在美容美发、健身会所、洗车洗衣、餐饮商超等行业。这种预付式消费模式,具有“先付费,后兑现”“一次性付款,多次消费”和消费周期长、消费不连续等特点。消费者看重的是优惠便捷的消费体验,经营者则是为稳定客源、补充资金。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之前,首先应对商家的资质、信誉和办卡优惠细则等进行充分了解。其次预付的金额应当与每次消费所需的金额保持一个合理的比例,确保在可预见的一段时间内消费完毕,预付款的消费使用周期越长,意味着消费者的风险越大。最后对商家提供的格式合同应全面细致阅读,对于合同中有歧义的条款可要求商家解释并作书面说明,或重新拟定双方均认同的补充条款后再签订合同。
消费警示4
购买“二手车”要把好验车关
购买“二手车”前要先做功课,慎防“猫腻”。
汽车的选购专业性较强,二手车市场还处于一个相对不健全的发展阶段,不少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时,不懂如何鉴别车辆状况,容易购买到问题车辆。
买车前,一定要选择靠谱的经销商,做好摸底调查。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车时,应选择品牌、技术成熟、售后服务网点多、信誉好、规模大的“二手车”销售企业,尽可能地选择购买正规交易市场认证商户的认证车源,避免因贪图便宜而购买到问题车辆。
要查看车辆手续是否齐全,如《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单以及各种税费凭证等。最后,须谨慎签订合同,消费者要仔细查验车辆,并要求销售者签订详细的书面合同,明确车辆车龄、实际里程、技术状况、事故范围、主要配置等信息,销售者的口头承诺应写入合同。
同时,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提醒二手车经营者,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消费警示5
农资消费同样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通过近年来的农资消费维权案例,农民在购买农业生产资料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质量问题导致财产损失的情况。部分农民不知道该怎么维权,认为农资消费不受法律保护。
对此,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购买农资需要到正规的商店,同时应查看该商家是否具备销售的资格。购买鸡苗、鸭苗,首选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的。如果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拨打12315进行维权。
消费警示6
选购热水袋切记关注安全性能
热水袋是冬天很多消费者的首选。就目前市场情况而言,大部分热水袋的外观都很精致,可谓是五花八门。总的来说,目前市场上的电热水袋一般分为两种,电极式制热和电热式制热,而电极式热水袋早在2010年就被国家相关部门禁止销售。选购时消费者可以用手仔细触摸热水袋,感觉发热体有两截硬邦邦的圆柱体,相距大约3cm左右,就是电极式热水袋,不宜购买。如果触摸到发热体达到7—8厘米,还有许多线圈的,就是电热丝式热水袋。
在选购的时候,不能只关注外观,应该查看电热水袋的包装,是否有商品的认证标志、合格证、注意事项、生产厂家名称等标识,千万不要购买“三无产品”;购买时应向商家索取相关购物凭证,商家的承诺应采用书面形式予以明确,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方便维权。
另外,在使用的过程中,不宜灌沸水,90摄氏度左右的热水可以防止橡胶提前老化,同时热水不宜灌太满,灌到热水袋的2/3就行了,然后排空袋内的空气,拧紧塞子,在使用时要避免因挤压发生意外。
南方日报记者黄培强张柳青通讯员唐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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