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群体的法律代言人 记梅州市法律援助处主任李彦
●本报记者钟梅滨
干练的短发,慈善的面容,娇小的身材,始终挂在唇边的微笑——一开始,记者很难将这位略显纤瘦的女子与法庭上慷慨陈词的律师联系起来。
李彦,一名从事法律援助20多年的律师、梅州市法律援助处主任。她代理法援案件数百起,先后获得“全省法律援助"优秀标兵"”“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梅州市首届十佳律师”等荣誉,日前获评2018年度梅州市“我心中的三八红旗手候选人”。
受理的案件
一直是零投诉
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我接触的受援人一般都是农民工、贫困户、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他们时常有一肚子的委屈要倾诉,但真正着手处理起来,不是证据不足,就是执行困难。”李彦说,办案时受援人讲的10句话,可能就只有一句对办案有帮助,但即便如此,她还是会仔细地听他们讲完。为方便受援人时常不定时地打电话来寻求帮助,多年来,李彦都保持24小时手机不关机的状态。“想打赢官司,不但要掌握一般的法律条文,还要涉足其他领域的专业知识。”李彦指着办公桌旁,被各种法律条文、法律书籍塞得满满当当的书柜说,只有不断更新知识,才能提高办事效率。
“既然做了这一行,就要做到有爱心、有耐心。困难群体出不起钱打官司,需要维权的时候法律援助可能是他们的"希望之窗"。”李彦说,她只是在平凡岗位做平凡的事。记者得知,李彦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以来,受理的案件一直是零投诉。
不辞辛劳为受援人
争取工伤赔偿
在李彦的办公室内,一面锦旗上写着“真情法援,护法维权”八个大字。这是2011年8月她承办的一宗劳动争议案件,当事的农民工送的锦旗。当时,该案的受援人因一起工伤事故导致左手的四个手指功能基本丧失,评定为六级伤残,公司与受援人对此结论均无异议。但公司对受援人提出支付相关的工伤待遇的要求不置可否,将8万元打入受援人的工资卡后,便不愿再与受援人协商工伤赔偿一事。
据李彦回忆,当时她依法帮助受援人向梅州市劳动争议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公司支付受援人赢得的各项工伤赔偿合计12.37万元(不含此前已经支付的8万元)。在现有证据难以全面支持受援人、且在当事人与被告公司存在严重分歧的情况下,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李彦奔走于当事人、法院和被告公司之间,经过长达一年的努力,最终使受援人与公司达成协议,由公司再一次性支付9万元给受援人,受援人收款后,双方之间的所有权利义务终结。她的执着让受援人感动不已。在亲属的陪同下,受援人专程给她送来锦旗致谢。
这是李彦“法援”职业生涯办理大小数百宗案件的一个缩影。20多年来,她一直认真履行着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职责,在平凡的岗位上,为困难群体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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