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9年3月1日在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梅州日报 2019-03-11 10:57

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黎健平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立法工作更切实际,监督工作更有成效,代表工作更富特色,机关作风更加务实”目标依法履职,为推动梅州发展贡献人大智慧和人大力量。全年共召开3次人代会、14次常委会会议、18次主任会议,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准人大方向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更加清醒认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性,更加清醒认识中央推动从严治党的坚决态度,更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决落实市委决策。全年共依法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11项。按照市委重点改革任务安排,审议通过《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服务梅州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大局,审议通过《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梅州市“市树”评选结果的议案》及相关决定;按照绿色发展要求,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实施畜牧品种改良促进畜牧业发展议案的决议》。扎实抓好挂钩联系重点项目工作,积极服务挂点企业,全力抓好挂钩帮扶工作。

坚决贯彻市委意图。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统一,全年共任命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1人(次),免职11人(次),接受辞职7人(次),补选省人大代表1名。坚持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26人(次)。

二、结合实际立法,贡献人大智慧

突出地方特色制定立法规划和计划。审议通过《梅州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拟在本届内开展9项立法,并按照立法时机成熟度、立法需求紧迫性、立法能力适应性将立法项目分为三类,体现了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和可操作性。2018年确定《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修正案)》《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为立法制定项目,继续审议《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确定《梅州市农村建房管理条例》为立法预备项目。

有序推进立法工作。注重加强立法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市委、市编办的支持,推动立法机构和编制建设。在梅江区兴宁市平远县五华县分别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为立法工作提供意见建议。围绕精细立法、特色立法、管用立法目标,对《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了2次审议,在审议过程中,组织到市外、省外学习,到各县(市、区)开展立法座谈,邀请立法咨询专家进行论证,在《梅州日报》等媒体全文刊登公布条例修改稿,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凝聚立法智慧,推动公众有序参与立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出台后,针对《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中表述不一致内容,第一时间启动立法修正程序,对《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修正案)》进行审议、表决、报批,于去年10月22日颁布生效。《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已完成前期立法调研、听证、论证、修改等工作。“农村建房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等条例已完成立法前期调研和论证工作。

全面广泛开展条例宣传。《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出台后,及时在主流媒体投放公益广告、刊载条例解读和知识问答,召开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到各县(市、区)开展条例巡回宣讲,有效提高了公众对条例的知晓度,推动了条例落地施行。

上下联动开展备案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制度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启动了全市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梳理和电子报备工作,开展了法规清理工作。听取和审议关于市七届人大以来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一年来,共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地方性法规2件,接收市政府、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72件。

三、紧扣重点热点,加强人大监督

加强经济运行监督。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决算、审计报告,促进财政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听取和审议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抓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升级工作,实时在线全程监督资金流向,推动完善预算执行机制和审计整改;听取和审议关于梅州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推动政府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委托第三方对市财政预算安排的马鞍山公园建设资金、中国客家博物馆升级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推动政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组织开展高陂水利枢纽重点项目、嘉应新区江南新城建设等视察,推动重点工作落实。

加强生态文明监督。听取和审议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推动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听取和审议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报告,促进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共同维护生态公共利益。

加强民生热点监督。听取和审议推进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畜牧品种改良议案》实施、打击农村非法宗教活动、贯彻实施《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等情况报告,逐项提出意见建议。开展了垦造农田工作、梅州司法所建设和全市幼儿园发展情况视察,促进了热点问题的解决,特别是提出加大梅州城区幼儿园资金投入等建议,引起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划拨土地兴建元城小学和元城幼儿园。开展了《精神卫生法》和《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促进了相关法律的有效实施。协调支持推进市第三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引导鼓励全国人大代表捐资1000万元设立助残基金。

四、指导县乡人大,巩固人大基础

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部署和省《指导意见》精神,切实担负起具体指导服务监督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协调,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召开“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座谈会,为各县(市、区)开展相关工作提供指导。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推动下,县乡两级人大规范化建设和示范点建设全面加强,会议组织、监督工作、代表作用发挥等工作更加规范、更富成效,兴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和程江镇等9个镇人大主席团被授予“广东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先进集体”,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被授予“广东省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贡献奖”。

五、发挥代表作用,体现人大力量

更加重视代表能力提升。组织新当选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进行集中学习,首次组织基层市人大代表到全国人大深圳培训基地学习培训,提升了代表服务大局、建言献策和联系群众的素质和能力。

更加重视密切联系代表。继续做好“双联系”工作,制定了《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与市人大代表见面座谈工作安排》,组织常委会领导在人代会或常委会会议期间开展约见代表活动5次,约见挂钩联系的市人大代表44名。

更加重视拓展活动形式。积极拓宽代表闭会期间活动途径,邀请45名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推荐100多名代表参与“两院”及行政执法部门的各种政务活动。推荐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参加省、市组织的执法检查、民主生活会、行风评议、听证会等相关活动200多人次。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了三个专题调研,到梅县区丰顺县等地开展集中视察,为梅州生态发展提出意见建议,为梅州争取政策资金、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鼓与呼”;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梅州生态发展区定位和全域原中央苏区两大特点,积极配合全国、省人大代表到相关部门深入调研,为代表参加全国、省人大会议做好准备。组织各级人大代表集中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活动期间,2188 名代表走进人大代表联络室,共接待人民群众 2301 名,收集到意见建议 806 条,积极为选民办实事、解难事。

更加重视代表建议督办。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53件。其中,《关于要求解决中小微企业征信问题的建议》《关于彻底整治梅州城区汽车乱鸣喇叭、深夜扰民等行为,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建议》《关于解决江北片区用水难问题的建议》《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住宅建设的建议》《关于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保障市中医医院完成创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任务的建议》等5个建议确定为重点建议,交由市政府重点办理,由相关工委牵头督办,全力助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听取和审议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建议。在市人大常委会及相关工委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的有力办理下,过去一年,代表建议办理呈现“领导亲自督办多、齐抓共办多、公开办理结果多、重点建议办结多”四大特点,53件代表建议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答复完毕,代表对答复满意率或基本满意率达100%。

六、加强自身建设,树好人大形象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常委会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常设议题,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深刻汲取曾志权案教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设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完善机关党支部设置,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常委会和机关党组全面进步、全面过硬。部署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对标最高最好最优要求,努力提升人大干部队伍素养。积极参与“迎新年·颂党恩·展新貌”大合唱活动,展现人大机关干部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

加强人大宣传调研。坚持常委会会前调研制度,围绕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计划、财政、审计等报告,开展了13次会前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或初审意见,提出意见建议82条。配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11项。认真做好省人大制度研究会理论研讨论文征集工作,深入开展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梅州人大网站、《梅州人大》刊物等各类阵地作用,把握好时度效,讲好人大故事,传播人大声音,展现人大风采,扩大了梅州人大工作的影响。梅州有3件作品获第27届广东人大新闻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被评为年度广东省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机关干部倾情投入、勤勉履职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以及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热情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帮助常委会工作的同志们和各界朋友,表示最崇高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看到工作中的不足和差距:立法队伍与立法形势发展还不相适应;监督成效与代表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代表议案建议梳理交办督办需要进一步改善;代表履职服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指导县乡人大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这些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切实改进。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忠于宪法,清正廉洁,依法监督,情系人民,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坚持加强学习,把握好政治方向

更加坚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自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更加注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努力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扎实实、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组织开展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纪念活动,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光荣感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紧紧围绕市委“六争六补”“五星争辉”和“123456”的思路举措谋划推动人大各项工作,做到在指导思想上全面贯彻市委的战略决策,在工作安排上充分体现市委的总体部署,保证人大工作与党委工作目标同向、思路同轨、行动同步。

二、坚持围绕中心,履行好法定职责

围绕打造“三宜”城市范例开展地方立法。今年安排法规项目5件:继续审议《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做好立法预备项目《梅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梅州市农村建房管理条例》《梅州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条例》立法前期调研和论证工作,为打造“三宜”城市范例提供立法保障。坚持法制统一原则,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备案审查工作实效,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做好地方性法规出台后的宣传工作,推动法规落地施行。

围绕“六争六补”“五星争辉”和“123456”的思路举措加强监督工作。今年监督工作重点:一是加强对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文化旅游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拟听取和审议梅州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强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工作情况报告;视察梅州(五华)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情况;开展宗教文化与旅游产业发展专题调研。二是加强对经济财政运行的监督。拟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按照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要求,建立完善预算审查工作制度;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并开展报告工作;对预算安排的部分环境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价;继续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三是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拟听取和审议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视察梅州市水污染治理工作情况;视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调研督办共建“美丽梅州·美好家园”行动工作。四是加强对重点民生和社会建设工作的监督。拟听取和审议梅州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情况报告;调研梅州市养老事业发展情况;视察示范性高中教育教学工作;视察中医药事业、中医药产业、中医药文化发展情况。五是加强对公正司法和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工作的监督。拟听取和审议“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报告;开展对《公益事业捐赠法》(华侨捐赠部分)实施情况、宪法宣誓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视察梅州市公安派出所基层建设情况。

围绕市委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决定任免工作。贯彻宪法精神,认真落实《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听取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的情况报告,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围绕重大改革、重大项目、规划编制等,深入开展调研,有针对性地作出决议决定,及时准确把党委意图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相统一,依法做好各项人事任免工作。完善对拟任命人员的任前审查,探索对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坚持宪法宣誓制度,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

围绕服务基层深入开展“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活动。按照“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2019年“重在深化推进”的目标要求,全面落实指导服务监督职责,继续推动县乡人大队伍和阵地建设,促进县乡人大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更具特色、更有创新、更富成效。

三、坚持情系人民,发挥好代表作用

引导代表积极主动履职。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提升代表履职水平,完善代表履职档案,健全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设立“代表活动日”,配合省人大开展五级代表主题活动,积极引导代表围绕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主动履职,围绕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自觉履职,全力助推梅州打造宜居宜业宜游“世界客都·长寿梅州”,真正把“人民代表为人民”落到实处。

推动“双联系”工作常态化。深入贯彻群众路线,密切常委会同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利用好人大代表联络室、代表小组等履职平台,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形式和内容,拓展联系群众的渠道和途径,健全联系群众的意见反映和处理机制,强化联系群众工作的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帮助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健全代表议案建议分类交办、领导领办、重点督办、跟踪督查和办理评价等工作机制,选择若干意见比较集中、社会关注度高的建议进行重点办理、督办。探索建立动态督办电子台账,推进代表建议及其办理工作的公开,全流程跟踪督促落实,不断提高议案建议办理实效。

四、坚持从高从优,建设好模范机关

加强党的建设。健全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学习制度,不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确保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严格执行党组、党支部工作条例等规定,推动党的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加强作风建设。积极创建“模范机关”,扎实开展“三学三比”主题实践活动,促进人大干部当好“三个表率”,带头抓落实促发展,带头转作风提效能,努力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人大干部队伍,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树立人大机关良好形象。

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严格机关管理,规范工作运行,努力推进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继续加强人大宣传,当好人大代言人,发出人大好声音;加强与各地人大的沟通交流,创新人大理论研究,加强人大业务培训,努力开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加强挂钩联系重点项目和服务企业工作、脱贫攻坚工作制度建设,推进市委部署要求的全面贯彻落实。

各位代表,新的时代赋予我们新的使命,人民寄予我们新的更高期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梅州打造“三宜”城市范例,实现美丽与发展共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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