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梅州站)积极发挥作用 12338热线为妇女维权护航
婚姻家庭中女性屡次遭遇家暴,录用职工时以性别为由拒收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妇女各项权益受侵害……当“侵权”事情发生时,许多妇女往往会孤立无援、束手无策。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梅州站)(以下简称“梅州站”)副站长古万金建议,妇女儿童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拨打梅州站维权热线12338或2253183寻求帮助。
过去一年,梅州站共接受群众来电、来访及网上咨询458宗,主要是反映家庭暴力、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等引起的家庭纠纷和离婚纠纷,提供法律、婚姻、家庭、心理、教育等咨询服务,并受理有关妇女儿童侵权案件投诉。
婚后遭遇家暴寻帮助
最终协议离婚获解决
赖女士与丈夫婚后因工作关系两地分居,2017年带着孩子到广州与丈夫一起生活。无意中,赖女士发现丈夫与多名女性有不正当关系。但出轨的丈夫并没有因此收敛,反而变本加厉对赖女士实施家庭暴力。无奈之下,痛苦而又迷茫的赖女士拨打了维权热线。接线的专家志愿者吴律师对她进行了心理疏导,并建议她走诉讼程序。
吴律师表示,遇到这种问题时,很多人往往会像赖女士那样显得无助和迷茫,主要是对离婚程序、孩子抚养权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方面不了解。在赖女士提起诉讼后,男方主动提出协议离婚。结合双方协商情况,草拟了离婚协议书,最后将婚生女儿的抚养权归女方,夫妻共同财产也进行了合理分割。吴律师建议,在遇到家庭暴力等恶劣行为时,妇女要敢于在第一次第一时间就说“不”,并及时请妇联、工会、居委会或村委会等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保留出警记录、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
“外嫁女”户籍未迁出
其亲属得土地补偿款
1月8日,小梅(化名)来到梅州站寻求帮助。她是梅江区某村的“外嫁女”。嫁出后,丈夫和小孩随小梅落户。在2018年的土地补偿款中,小梅分得500元,但她的丈夫和小孩却未得到这笔款项。部分村民认为,外嫁女的家属并非该村成员,不应得这笔钱。权益得不到保障的不只是小梅,12名户籍在该村的外嫁女亲属均是如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经办黄律师告诉记者,梅州站工作人员与村委会、村民小组、村民代表等多方沟通,最终同意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但事情远没那么简单,由于部分村民缺席使得参会人数达不到会议要求。在无法形成新规的情况下,根据“法律没有规定的,依照习惯”的规定,所以依据该村先前的约定,这12名外嫁女亲属最终获得了这笔土地补偿款。黄律师建议,广大妇女要树立法治意识,积极运用法律来协调利益分配、争取权益。(林丽妙 严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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