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韩江3月起禁渔
本报讯2019年度禁渔期即将到来。记者从梅州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 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期间内,梅州市将继续实施韩江、梅江干支流禁渔制度,为期4个月。
据了解,在禁渔期内,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禁渔水域范围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需按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禁渔范围包括梅江区、梅县区、五华县、大埔县、丰顺县、蕉岭县、兴宁市水域。
今年是梅州市实施禁渔期第3年。自2017年首次实施禁渔期以来,非法捕捞案件明显减少。据统计,全市渔政队伍在2017-2018年禁渔期期间,共出动船艇303艘次,执法车辆526辆次,人员2274人次,查获违规捕捞船27艘次,查处电炸毒鱼案件8起,取缔迷魂阵239张,其他违规渔具1715张,没收电鱼工具28套,没收渔获物900.8公斤,罚款1.1万元,移送公安刑事案件1起。
为增强禁渔效果,禁渔期间全市各地还利用各级财政相关经费,大力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增加流域经济鱼类的种群和数量。两年来,梅州市在禁渔期期间,共向江河投放鱼苗、鱼种1689.22万尾,江河渔业资源得到有效修复。
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间,将联合各县(市、区)集中力量开展“亮剑2019-1”韩江、梅江干支流禁渔专项执法行动,切实加强禁渔期间的巡查管理,严惩非法捕捞行为,重点打击涉渔“三无”船舶以及使用“绝户网”等违规渔具和“电、炸、毒”鱼等方式违法作业行为,确保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张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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