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爷”的人生悲剧 谢东安等人腐败案纪实

梅州日报 2019-02-25 10:33

●本报记者李跃

通 讯 员王晓燕余云斌

魏少续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土地资源不断增值,国土资源部门廉政风险愈显突出,特别是在土地审批、交易、开发等过程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等违法违纪现象屡见不鲜。一些手握涉土项目审批权限的领导干部,成了老板们围追腐蚀的“猎物”。

近期,市纪委监委查处的梅江区江南新城项目建设涉土腐败窝案串案就是这类案件的典型。目前,该案已立案14人、留置10人,其中涉及正处级干部1人、副处级干部3人,涉案金额高达8000多万元。

群众举报如雪片

2018年2月初,一封由省纪委办公厅转办,反映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总规划师谢东安有关问题线索的举报信,摆在了市纪委监委领导的案头。这已经不是市纪委监委第一次见到反映谢东安有关问题的举报材料了。自当年1月份以来,市纪委监委先后收到反映谢东安及有关人员、市土地储备中心、江南新城征地拆迁项目等问题的信件共29件。同时,市纪委监委还陆续收到省委第九巡视组转办、市委巡察组移交的有关谢东安的问题线索。

面对多频次、高密度的信访举报,市纪委监委领导高度重视,决定由第三纪检监察室牵头成立专案组办理此案。

谢东安成市监委留置第一人

“接到这个案子,我们压力也是挺大的。监察体制改革后,办案既要搞好纪法贯通、又要实现法法衔接,很多事情没有先例可循,需要在审查调查过程中不断探索完善。”专案组成员说。

此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刚刚颁布,市监委刚成立2个月。这是监察体制改革后,第三纪检监察室办理的第一宗重大案件,能否顺利拿下,对专案组人员的执纪、执法能力是一次重要检验。

磨刀不误砍柴功,审查调查不能打无准备之仗。专案组人员接到任务后,认真熟悉研究案情,对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过程中将会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主动研究、提前谋划,同时加强了对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和刚颁布的《监察法》以及土地出让、征地拆迁等方面政策法规知识的学习钻研。

涉土问题线索牵涉面广,案情错综复杂,谢东安是整个案件的关键人物。专案组决定从谢东安身上寻找突破口。经过大量外围调查取证核实,在掌握谢东安涉嫌违纪违法部分事实后,专案组决定与其正面“接触”。

当年3月13日,经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同意,专案组对谢东安进行了“走读式谈话”。谈话结果可想而知,谢东安对组织的询问百般抵赖。当天下午,经报市委同意,对谢东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同日,经报省监委批准,依法对谢东安采取了留置措施。这是市监委成立以来采取留置措施的第一例。随着案件的深入,不断发现新的涉案人员,先后采取留置措施10人,涉及人数之多在梅州纪检监察办案史上也是绝无仅有。

违纪违法者的狡辩

“被留置早期,谢东安很不配合,对我们提出的问题,经常答非所问,甚至采取绝食、装病、哭闹等方式,对抗组织调查。”专案组成员说。

出生于1967年的谢东安,在上世纪80年代考入广东工业大学,大学毕业后分配到梅州市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先后担任市地质矿产局矿产资源管理科科员、副科长、科长,市国土资源局科长、办公室主任、信息中心主任。2010年9月至2018年,又先后担任市征地和土地储备中心(后更名为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总规划师,以及江南新城国有土地收回组组长等重要职务。

在国土领域摸爬滚打将近30年,并在多个重要岗位久经历练的谢东安,自诩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规则也非常熟悉。在专案组启动审查调查之前,他就做了大量的反调查准备,与相关人员建立攻守同盟,统一口径;面对专案组人员的询问,他百般抵赖,一概予以否认。比如,对收受下属和有关人员礼品礼金的问题,自我狡辩:在这个人情社会,抽点朋友的烟,与老板打打麻将、吃吃饭喝喝酒很正常,充其量就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虚开发票套取公款的问题,辩解称:每天经我手签批的单据都很多,难免有疏忽,顶多算财务把关不严,工作失职;对收受巨额贿赂,利用职务之便帮助房地产老板谋取利益的问题,辩解称:那是老板自己说的,但我没有收他钱啊,单凭老板的片面之词,怎么能认定我受贿呢?

专案组与谢东安的正面交锋进展得并不顺利,审查调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防线被思想政治工作攻破

面对迟迟没能取得突破的案情,市纪委监委领导及时组织办案人员召开案情分析研判会,明晰思路、调整策略,决定从其他涉案人员身上寻找“锁定”案件的证据。

通过固定外围证据,专案组证实了谢东安在2012年至2013年期间指使市土地储备中心工作人员刘某某、陈某某等人,虚构“办公大楼漏水等维修工程”“公益宣传”等项目,先后两次共套取公款17万元(以下币种未作说明均为人民币)供其使用的违纪违法事实。

同时,在调查其他案件中,专案组也发现了谢东安违规接受他人宴请送礼等问题。某实业公司董事长邓某供述,为感谢谢东安在该公司征地项目中提供帮助,其先后5次送钱给谢东安,合计19.6万元。

随着办案逐步深入,谢东安违纪违法事实不断浮出水面,专案组手上可打的牌也越来越多。

在加大外围取证力度的同时,专案组没有放弃对谢东安的正面突破,采取“同志式”审查、“帮助式”谈话的方式,耐心细致说服教育、政策感化,努力唤醒其初心。一方面,让谢东安学习党章、学廉洁自律准则、重温入党誓词,坚持不懈做好思想政治感化工作;另一方面,在生活上给予悉心照顾,做好起居饮食、疾病医治服务保障。专案组人员还放弃中秋节与家人团聚,与谢东安一起过中秋,让其感受组织关心与温暖,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贯穿始终。

“我们坚持每天给他讲解政策、摆明利害,劝其尽早交代问题,并明确告诉他,专案组现在已经掌握了他大量的违纪违法事实和证据,即使零口供同样也能定罪,且量刑会更重,希望他珍惜机会,坦白交代,争取组织宽大处理。”专案组成员说。随着专案组不断抛出具体证据,谢东安越来越心虚,心理防线开始出现了松动。最终,经过办案人员耐心疏导,以及看到摆在面前的大量铁证,谢东安彻底放弃了抵抗,先后交代了其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置换、房屋征收、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礼品礼金、巨额钱款,套取公款等违纪违法事实。同时,他还交代了在江南新城项目建设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国家重大经济损失等事实。

贪婪无度酿成人生悲剧

谢东安出生于农村家庭,在组织的培养下,通过自身不断的努力,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在昔日同事眼里,谢东安精通业务、熟悉政策,是“拼命三郎”。他的干事能力在干部群众中也颇有口碑。他任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总规划师期间,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市储备土地管理实现零的突破、土地出让收入逐年攀升、完成国有土地收回1100亩……2014年度,市土地储备中心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五一劳动先进集体”,谢东安本人也多次受到领导的肯定和赞扬,在业内被尊称为“师傅”“专家”。

在国土系统重要岗位上收放自如的谢东安,在成绩面前,开始飘飘然了,逐渐放松了自身学习和党性修养,隐藏内心深处的贪欲种子,在金钱的诱惑下开始发芽。

“记得在2011年初,有一位企业老板到我办公室找我帮忙,并拿出2万元企图拉我下水,当时气得我直接把那2万元丢在门外,何等一身正气啊!然而在2016年春节期间,自己还是被那位老板俘虏了,而且同样还是2万元。”谢东安在自己的忏悔录里这样写道。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谢东安不断将手中的权力变成敛财的工具。

廉洁自律的底线一旦被突破,贪婪就像潘多拉魔盒被打开一样,变得肆无忌惮,最终诱导谢东安一步步走向腐败犯罪的不归路。经查,2011年以来,谢东安违反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他人礼品礼金折合27.4万元;违反工作纪律,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涉嫌违法犯罪,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置换、房屋征收、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86.6万元、港币81万元,贪污公款人民币17万元。市纪委监委决定并报市委批准,对谢东安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党纪政务处分,将其违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将涉嫌贪污、受贿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起诉。2018年12月2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谢东安有期徒刑五年,罚金42万元,追缴违法所得赃款。

“悔恨当初没有守住廉政底线,悔恨自己一失足成千古恨……”“导演了一部从红人到罪人、从天堂到地狱的恶作剧,真是可悲可叹!”谢东安在自己的忏悔录里这样写道。然而,世上没有后悔药,在贪腐道路上越走越远的谢东安,最终掉进了深渊,受到了党纪国法应有的惩罚。

土地“硕鼠”终将一网打尽

拿下谢东安后,专案组乘胜追击,将沈京、张茂先、李明华等靠地吃地的“硕鼠”逐一采取留置措施,进行严查彻查,历经9个多月时间,基本查清了这起涉土腐败窝案串案的主要违纪违法问题。

经查,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沈京在2014年至2016年担任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管理科科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接受他人宴请送礼;涉嫌违法犯罪,为他人在减少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置换等方面谋取不当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67万元、港币30万元。2018年7月2日,市纪委监委决定并报市委批准,给予沈京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党纪政务处分;将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上缴国库;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涉案款一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经查,梅江区委区政府原正县级干部张茂先(已退休)在2009年至2016年担任梅江区委副书记等职务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接受他人宴请送礼;涉嫌违法犯罪,为他人在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不当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182.1万元、港币30万元。2018年10月29日,市纪委监委决定并报市委批准,给予张茂先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的党纪政务处分;将其违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涉案款一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经查,梅江区政府副区长李明华在任梅江区住建局局长、区政府副区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接受他人宴请送礼;涉嫌违法犯罪,为他人在征地补偿、“三旧”改造等方面谋取不当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141万元、港币40万元。2019年1月22日,李明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党纪政务处分。市纪委监委将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上缴国库;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涉案款一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案例警示

城市建设用地是稀缺资源,是地方长足发展的基础,一分一厘都不能浪费。各级主管部门要坚守职责使命,既要充分信任干部,把有限的土地资源配置到最需要的地方,发挥最大效益,又要严格监督干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严格依纪依法履职办事,防止“工程上马、干部落马”的悲剧发生。

领导干部要懂得珍惜,成长成才并不容易。比如谢东安,出生于农村家庭,通过自身不断的努力,上大学、进机关,在组织的培养下,不断成长进步,成为干部群众口中的“师傅”“专家”,领导眼里的“业务骨干”“能吏干将”。但我们走得再远也不能忘记来时的路,忘记入党初心,更不能持功自傲、弄权肥私。一旦触碰党纪国法底线,无论是谁,有多大功劳,都将受到严厉惩罚,掉进耻辱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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