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执法力度 确保群众过一个祥和平安元宵节
自梅州市政府下发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以来,梅县区积极落实相关工作,查处了一部分违规储存、销售和燃放的人员。民警提醒,公安机关将长期执行禁燃禁放规定,特别是元宵期间,将加大巡查、处罚力度,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元宵佳节。
2月5日凌晨零时左右,梅县区民警在巡查中发现,程江镇新华路某装饰有限公司对面空地有三盒已经燃放的烟花,经民警查证,烟花是由该装饰有限公司内的黄某平、黄某胜燃放后遗留的,因该区域属于梅州市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黄某平、黄某胜的行为构成使用爆炸性危险物质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规,民警对两名违法嫌疑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春节期间,梅县区公安分局总共查处了4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和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另外,在禁燃禁放这一方面,我们也查处了4宗,总共查处违法人员6人。”梅县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中队长练琼君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是一项长期执行的规定,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禁燃禁放宣传,确保相关规定家喻户晓。此外,元宵佳节将至,公安机关将会加大查处力度,确保元宵佳节期间的环境和社会治安状况良好。
“这个禁燃禁放的规定是长期执行的,也请广大市民继续遵守市政府颁布的禁燃禁放规定。”练琼君表示,梅县公安机关会在元宵期间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有违规燃放的违法行为,一定会进行查处和严厉处罚。侯奇生汪思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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