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燃放爆竹 女子拘留所过年

梅州日报 2019-02-15 10:37

本报讯春节期间,五华县公安局全力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执法巡查活动,对禁放区内进行拉网式巡查。但仍有人将禁燃规定抛于脑后,以身试法,公开燃放爆竹。2月2日(农历腊月二十八),该局根据群众举报,在水寨镇犁滩村将燃放爆竹的张某(女,50岁)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询问,张某交待了其燃放爆竹的违法事实。当日早上8时许,张某在家中准备祭祀,在其家门口点燃了香烛纸宝后,将爆竹燃放起来。据张某交代,早前也听说其所在的犁滩村属于禁放区,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在禁放区内燃放了爆竹。

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将张某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将其家中还未燃放的烟花和爆竹依法收缴。张某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抱着侥幸心理在禁燃区燃放爆竹,结果只能在拘留所过年了。(许文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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