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春节期间梅城空气质量大幅改善
本报讯(记者王丽莉通讯员曾翔翔)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梅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今年春节期间梅州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大幅改善,AQI指数和颗粒物浓度均比去年大幅降低。
主要污染物浓度大幅降低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根据标况监测数据显示,2019年2月4日至10日春节期间(除夕至初六),梅州城区空气质量4天为优,2天为良,1天为轻度污染,AQI指数分别为 53 、124 、55 、39 、39 、31 、20 ,PM10平均浓度为42μg/m3,比去年同期下降38μg/m3,PM2.5平均浓度为36μg/m3,比去年同期下降39μg/m3,在全省初步排名为第14名,与去年春节期间相比(第18名)上升4个名次。其中,2月4日(除夕)当天空气质量为良(2018年除夕为轻度污染),PM10日均浓度为44μg/m3,比去年下降46μg/m3,PM2.5日均浓度为37μg/m3,比去年下降39μg/m3;2月5日(年初一)当天空气质量为轻度污染(2018年年初一为重度污染),PM10日均浓度为100μg/m3,比去年下降148μg/m3,PM2.5日均浓度为94μg/m3,比去年下降148μg/m3。
加大宣传形成良好氛围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扩大梅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市大气污染防治办及早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层层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
此外,市创文办、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精心制作了公益宣传片,在电视和各户外视频平台滚动播出,市直新闻媒体开设专栏推出系列报道,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开展以“禁放烟花爆竹、树立文明新风”为主题的征文比赛,大力倡导在禁燃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燃区外尽量少放烟花爆竹的文明新风。市生态环境局向广大市民发出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全市115个单位的74427名党员签订了关于在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的承诺书。全市公安机关共印制宣传资料12.7万份,在禁放区域内入村入户进行发放和悬挂张贴,梅州城区共出动35辆宣传车日夜巡回宣传,鼓励和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中来,形成全民参与管控的良好氛围。
加强执法狠抓工作落实
自1月下旬起,市大气污染防治办组织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多次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检查,通过入村、入户、入小区、入门店宣传烟花爆竹禁放政策,随机抽查网格员履行禁燃工作职责等方式,督促各级各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春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5088人次,动员社会力量 10475人次维护燃放秩序,行政处罚违法燃放17人。
元宵将至,市大气污染防治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仍不能放松,呼吁广大市民不要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在非禁燃区域尽量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以环保、文明的方式过节,共护梅州的碧水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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