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相关部门加强烟花爆竹管理工作 保障市民祥和平安度新岁

梅州日报 2019-02-02 10:38

民警在烟花爆竹包装上张贴禁燃提示。(梅县区公安供图)

本报讯(记者王丽莉)近期,梅州市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宣传、督导,加大力度检查和查处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以减少环境污染,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保障市民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要受处罚

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近期,公安部门对梅州市各地烟花爆竹等危爆物品进行了交叉检查。同时,梅州市公安部门还加大了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挂图、LED滚屏播放提示、禁放车街头巡回播放等形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普及禁燃烟花爆竹的注意事项和安全防范知识,引导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抵制乱燃烟花爆竹。接下来,梅州市公安部门将继续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巡逻防控力度,加大对经查实的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曝光力度,对于涉嫌犯罪的非法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的刑事案件依法侦办,对于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进行依法处罚。

市民要到正规零售点购买合格烟花爆竹

近期,梅州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联合开展了烟花爆竹旺季暨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针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烟花爆竹零售点、危险物品运输企业开展了联合督查检查,随机抽查了兴宁市4家企业,发现的问题已进行整改。接下来,梅州市应急管理局发挥市安委办的作用,继续深化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抓好烟花爆竹重点时段环节安全监管,至清明假期结束,定期通报烟花爆竹重点时段监管执法工作情况。

梅州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应到正规零售点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正规零售点悬挂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所有符合标准的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都有流向登记标签,该标签是每箱烟花爆竹都必须张贴的,上面有生产厂家名称、生产日期、产品类型、药量等信息,并且每件烟花爆竹都有绿色的“个人燃放类”字眼,保质期限是3年。

烟花爆竹严禁携带进车站

梅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近期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配合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了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销售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共检查了506户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户,已移送有关部门11户,发出行政告诫书12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人员还结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市场主体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经营户安全生产意识和忧患意识,并督导经营户完善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和设备,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春节期间,该局将结合“两美”行动派出网格人员配合做好禁放区的巡查和劝导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表示烟花爆竹严禁携带进车站,近期该局加强了路面执法检查,接下来将继续加大对烟花爆竹运输车辆相关资质的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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