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内梅江河非法电鱼 梅县区一男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梅州日报 2019-01-29 11:06

本报讯(记者李玉娇通讯员李广锋)梅县区一男子对政府的禁令置若罔闻,禁渔期内在梅江河中电捕鱼类,结果把自己“捕”入了法网。近半年来,梅县区警方辗转福建、海南等地追捕,近日,终于在海南省乐东将在梅江河非法用电捕鱼的梁某锦抓获归案。

2018年2月,梅州市渔政部门发布公告,要求从2018年3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禁止在梅江、韩江干支流区域内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同时明确要求全年禁止一切“电、毒、炸”鱼等违法捕捞行为。然而,在梅江河从事捕鱼为业的梁某锦(男,40岁,梅县区松口镇人)对禁渔令却置若罔闻,2018年5月14日独自一人驾驶“三无”玻璃钢船,在梅江河松口镇单竹窝电站下游使用禁用的电捕方式进行电鱼捕捞作业时,被渔政执法部门当场查获,缴获作案工具及渔获物共计38.1千克。2018年5月18日,接到渔政部门移交的线索后,梅县区警方依法对其进行立案侦查。梁某锦潜逃到福建藏匿起来。近半年来,梅县区警方辗转福建、海南等地开展抓捕工作。2019年1月16日,在海南警方的支持配合下,民警在海南乐东将梁某锦抓获归案。目前,梁某锦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新闻推荐

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创建名单公布 梅县区被确认为创建单位之一

本报讯(记者吴丽伶)农业农村部日前公布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创建名单,梅州市梅县区经审核被确认为创建单位之一...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