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讨薪难 一男子工钱尾款被雇主拖欠近半年投诉无门

梅州日报 2019-01-29 11:06

本报讯(记者洪国栋)近日,市民张先生向本报《民生一线》栏目反映,他在梅县区沟湖路一做不锈钢生意的房老板处打工,因未签劳动合同,自己工钱尾款被雇主拖欠近半年,投诉无门。

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于2018年3月份至7月份期间,给一位姓房的雇主打零工,工资按日结算,按照口头协议,本该结算5900元,但雇主实际支付了3000元,还有2900元拖欠至今仍未支付。张先生表示,自己曾向相关部门反映过,但因为没有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未能得到受理。“2018年7月份至今,我曾多次联系房老板索要拖欠的2900元工资,但对方都以各种理由搪塞,现在连电话都不接。”2019年1月14日,记者联系到雇主房老板。房老板称,去年7月份在一次搭建铁皮瓦的过程中,张先生不小心弄伤了他的脚,在痊愈期间张先生没有向他表达过任何关心,所以剩余的2900元工资一直拖欠没有给。“我的脚受伤后他能关心一下,那工资我肯定会给他结清。”至于什么时候才能结清拖欠的工资,房老板并没有给出明确答复。

当天,记者从梅州市梅江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处了解到,像张先生这种只有口头协议的劳务纠纷,可通过法院提起诉讼的形式来解决,但前提是要有对方拖欠工资的相关证据。另外,讨薪者即使胜诉,执行起来也有一定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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