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来临,老师家长耳提面命要注意人身安全 放松不放纵 安全不放假
●本报记者郑炜梅
通 讯 员丛志广
近日,梅州市各幼儿园、中小学、高校已陆续放假。据普通中小学校校历,今年寒假从1月20日开始。在寒假里,学生们可以自主安排自己的假期生活。但在放假尽情放松的同时,须谨记安全不能放假,要撑好“安全保护伞”,愉快度过假期。近日,各学校也陆续在散学典礼上“耳提面命”学生们要注意假期安全。
青少年无证驾驶存安全隐患
2018年3月21日,城西高速路出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驾驶员谢某驾驶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行驶至城西高速出口红绿灯路段时,与胡某(男,16岁)驾驶的无号牌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摩托车搭乘人赖某(男,16岁)死亡、饶某(女,14岁)脚部受伤及胡某受轻微伤;4月23日17时39分,李某(男,16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搭载同学行驶至兴民中学环城南路路口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导致摩托车倒地,造成李某左腿小腿骨折,朱某文、冯某多处皮肤擦伤;5月17日,初二学生小杨(化名)因早晨睡过头,遂驾驶父亲的摩托车匆匆赶往学校。当行至梅城江北梅松路路段时,摩托车与正在过马路的洪阿姨发生碰撞,小杨倒地身体多处擦伤,洪阿姨重伤昏迷……
根据统计分析显示,近几年“涉摩”交通事故日趋严重,占事故总数的大部分,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的现象频繁,且驾驶摩托车的学生年龄有逐渐下降的趋势,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寒假期间,学生们外出走亲访友、聚会游玩,都将增加交通出行的频率,交通事故发生率随之增大。交警部门提醒,要谨记道路交通规则,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及共享单车,不坐副驾驶座位;未满16周岁不驾驶电动自行车。家长们要负起监管责任,不要把摩托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交给尚未成年或者没有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子女骑行。在马路上不嬉戏打闹,不在行走和骑车时看手机、听音乐,不在车辆盲区内玩耍;不闯红灯、不翻越交通隔离栏;在出行、旅游选择包车服务时,应选择具有合法运营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不要乘坐私揽客源的“黑”客车;不乘坐超载超员车辆。
外出游玩,安全意识要谨记
2018年12月22日下午5时左右,大埔县公安局洲瑞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洲瑞镇某学校的3名学生,在当天下午3时到该镇的芦场下山中玩耍,至黄昏时分仍未返家,可能迷失深山。接到报警后,洲瑞派出所一边组织民警、村干部和部分村民赶往事发地点开展搜救工作。经过6个多小时的搜救,成功将困在深山老林的3名学生安全找回。
放假期间,三两好友“组团”外出游玩是乐事,公安部门提醒,外出游玩期间,家长、学校要加强学生的人身安全教育,不要贸然进山玩耍,以免被困山中给自身带来不可预知的危险。登山时要选择已经被开发、有明确路线指示的道路登行,尽量结伴而行,出行前与家人报备。
除了走失迷路外,儿童走失、被拐也是节假日问题的“高发期”。
2018年11月11日当天,梅县区城区先后发生2位老人和4位小孩因为各种原因迷路、与家人走失的事件。这不是特例,根据近年来的统计得知,孩子自行走失、不法分子偷偷抱走等是儿童走失、被拐的主要原因。而儿童走失、被拐的高发场所包括公园、动物园和游乐园,商场、超市、菜市场,火车站、汽车站、地铁站等交通枢纽,大型晚会现场等。公安部门提醒,要防止儿童走失、被拐卖,家长应教会孩子记住自己的名字、住址、家长电话;在公共场所遇事要找穿制服的工作人员,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拒绝陌生人的饮料和糖果;教会孩子识别方向;告诫孩子不要去偏僻处玩耍。
燃放烟花爆竹须谨慎
2019年1月1日,蕉岭县公安局蕉城派出所民警在城区巡逻中,发现在蕉城镇石窟河某KTV附近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经调查,赖某发、林某松、丘某垚等三人为庆祝元旦,购买了3箱烟花于1月1日0时许到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禁放区石窟河河堤畔进行燃放。
春节是阖家团圆的喜庆日子,为了增加年味,春节期间,不少人都会选择燃放烟花爆竹。今年梅州市扩大梅州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区域,公安部门提醒,勿在禁放区燃放烟花。家长应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从旁指导,不在重点消防单位及周边安全距离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向行人和车辆等投掷烟花爆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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