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改成黑油站 五华一男子非法买卖汽油被判刑并罚款
据《梅州日报》报道 汽油等危险物品不可随意买卖,需经国家相关部门许可才可经营。五华男子陈某却罔顾法律,伙同他人未经许可非法经营汽油,并雇佣周某负责加油及收款,近日被绳之以法。
去年6月,经朋友介绍,家住兴宁市做运输司机工作的陈某认识了周某,不久后便伙同周某、李某(两人均另案处理)以合股方式在五华县水寨镇某玻璃厂后面的空地处开起了“黑油站”,非法经营汽油买卖。3人合意入股后,由李某负责从外面运输95号汽油到“黑油站”,将汽油储存到一辆经过改装的白色废旧面包车上的能装1500千克汽油的油缸内,并以每月2600元的工资雇佣五华小伙周某为油站打工,负责为前来加油的汽车加油及收款。
陈某3人和周某还运用网络聊天工具贩卖汽油,在多个QQ群和微信群发布贩卖汽油的信息。在“经营期间”,该“黑油站”以低于正规合法油站的价格贩卖汽油。每次联系好客户后便由周某用加油机从面包车里的油缸抽取汽油到客户的汽车油箱内,由周某收取现金,如是便捷支付则用李某的微信、支付宝二维码收取钱款。去年6月27日至9月6日期间,该“黑油站”营业总额达111460.65元,从中牟利19353.94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五华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钟妃彬 徐冰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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