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推进巡察向村居延伸 已对571个村居开展延伸巡察,共发现问题2850个线索745条
南方日报讯(记者/蓝单通讯员/廖锦洪廖键)近期,梅州市在2018年3月率先探索开展巡察向村居延伸的基础上,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省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的指导意见》,制定印发《关于全市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全力推进巡察向村居延伸实现全覆盖。
截至目前,梅州市已对571个村居开展延伸巡察,共发现问题2850个,线索745条,立行立改问题573个。已完成问题整改2518个,整改完成率90.3%,立案171宗171人,党纪政务处分123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
结合探索经验全面铺开
2018年3月底至5月初,梅州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巡察向村居延伸,市县联动组建32个巡察组,采取由市委巡察组巡察一批、县级交叉巡察组巡察一批、各县(市、区)巡察组巡察一批的方式对64个村居进行延伸巡察,共发现问题989个,线索329条。
2018年7月中旬,梅州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对村居延伸巡察的情况汇报,研究通过了《梅州市对村居延伸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任务分工》,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分为13个方面,分别由10多个市直部门牵头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压实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党委的整改责任,推动问题从根本上解决。
2018年8月,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省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的指导意见》,结合前期探索经验,梅州全面铺开对全市2236个村居延伸巡察,把巡察向村居延伸纳入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总体规划,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结合,努力实现市县党委一届任期内对所有村居党组织延伸巡察全覆盖。
创新“三个一批”巡察方式
此次对村居延伸巡察将采取精准高效、实用管用的巡察方式,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工作、重点整治,剑指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涉黑涉恶问题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着力发现和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根据《实施意见》,梅州各县(市、区)需将巡察向村居延伸纳入巡察工作总体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将所辖村居分为问题较多村居、问题一般村居、问题较少村居,分类施策、重点推进,采取重点巡察一批、“巡镇带村”一批、机动巡察一批“三个一批”方式开展巡察工作,打通巡察向基层延伸“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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