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燃气保险提价而是险种变化 新燃气保险最高赔付350万元,投保以自愿为原则

梅州日报 2019-01-17 10:36

本报讯(记者曾舒婷)近日,有市民向本报《民生一线》栏目反映,其到中燃营业厅缴交燃气保险时被告知,原来的20元保险如今变成了100元,不解为何保险费会提价5倍之多,其中内容有何不同?

眼下正值年关,不少市民开始缴交新一年的各类费用。市民张先生也前往梅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梅州中燃)营业厅进行燃气续费及购买燃气保险。在缴费过程中,张先生被工作人员告知,原来购买的20元燃气保险现已改为100元,张先生颇为惊讶,他告诉记者,当时工作人员未说明更多信息,但保险费用突然升至100元,他心有疑虑,“保险费用提价5倍是否合理?受保对象及理赔金额是否有变化呢?”带着张先生的疑问,记者也向梅州中燃公司进行了咨询。

记者了解到,此前张先生购买的20元燃气保险已取消,如今的100元燃气保险属于新险种,并非是20元燃气保险提价。梅州中燃公司客户经理朱经理告诉记者,至2018年,梅州市有7万用户使用天然气,随着使用范围的不断扩大,市民的安全意识也随之提高,原来的20元燃气保险范围单一,仅有人身意外伤害险,已不能满足用户需求,在与保险公司协调之后,确定了100元燃气保险。记者在由参保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梅州中心支公司提供的100元燃气保险单上看到,该保单的被保险人仍以参保的家庭为单位,保险范围包括了室内人员保障、第三者人身责任(被保房屋以外责任)的身故、残疾、意外医疗等,最高赔付金额可达350万元,保险期限为一年。与此前的20元燃气保险相比,赔付额更高(20元燃气保险最高赔付24万元),保险范围有所扩大。

朱经理还告诉记者,该保险投保以自愿为原则。参保市民若同意参保,可在营业厅签订一份一式三联保单,确认投保,以保障自身权益,还可咨询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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