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城区车辆购置税征收业务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梅州日报 2018-12-18 11:03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方便纳税人就近便利办税,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原征收的梅州城区车辆购置税征收业务调整至梅江区梅县区、蕉华工业园区主管税务机关征收,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以下地点办理车辆购置税涉税事宜:

一、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江区税务局

(一)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江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地址:1.梅州市梅江区法政路1号,邮政编码:514001,办税电话:0753-2196010;2.梅州市梅江区江北新峰路6号,邮政编码:514031,办税电话:0753-2208993。

(二)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江区税务局江南税务分局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寮背岭富奇路富奇城6号楼7-15号,邮政编码:514071,办税电话:0753-2272777。

(三)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江区税务局城北税务所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环市西路(桃西段)300号,邮政编码:514031,办税电话:0753-2204462。

二、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县区税务局

(一)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县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9号,邮政编码:514700,办税电话:0753-2589116。

(二)梅县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25号梅县文体中心4楼,邮政编码:514700,办税电话:0753-8586531。

三、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蕉华管理区圩镇26号,邮政编码:514150,办税电话:0753-7186020。

由于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职责调整,不再受理车辆购置税征收业务,如有不便之处,敬请纳税人谅解。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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