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印发帮扶礼遇道德模范实施方案 引导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梅州日报 2018-12-06 12:46

本报讯(记者刘晓娟)日前,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印发《梅州市帮扶礼遇道德模范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明确道德模范礼遇措施和帮扶措施,引导社会尊敬和关爱道德模范,推动形成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的良好风尚。

《方案》指出,对全市推荐获评的或在梅州市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广东省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梅州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时代楷模、南粤楷模、中国好人、广东好人、梅州好人(统一简称“道德模范”)实施礼遇措施。

根据《方案》,礼遇措施包括褒扬奖励、庆典活动、文化服务、慰问走访、参观游览、医疗保健、宣传褒扬、公益活动八方面。此外,对以下情形的道德模范实施重点帮扶: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低收入困难家庭的;身患重大疾病或严重伤残、医疗费用支出巨大造成生活困难的;遭遇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其他特殊困难需要提供帮助的。帮扶措施包括资金帮扶、生活帮扶、医保帮扶、养老帮扶、就业帮扶、法律帮扶六方面。《方案》明确,礼遇帮扶道德模范情况将纳入各地各单位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等文明创建指数考评内容。

新闻推荐

怎样的环境利于柚子生长?

梅州金柚对种植环境要求很高,不同环境对金柚品质影响较大。根据调查研究,局地小气候环境对柚树生长及果品质量影响很...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