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保护措施关键在落实
■ 徐剑锋
日前,梅州市召开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压实责任,分类施策,强力推进,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整治任务。
梅州市在水源保护上出重拳、下狠手,只要进一步精准施策,形成“共抓大保护”的强烈氛围,定能为广大市民的生产生活用水提供安全保障。
众所周知,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生态环境部联合水利部日前制订的《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中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做好本辖区饮用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确保饮用水源安全。保护好优质水资源,让老百姓真正喝上“干净水”和“放心水”,是各级政府理当担起的职责,必须算清楚生态账、长远账、政治账,真正理解“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之间的辩证关系,秉持尊重自然、敬畏自然、顺应自然的生态理念。
问题是努力的方向。面对一个个水源环境风险隐患,必须下决心、出重拳、用狠手精准治理。一方面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饮用水源地生态红区管控,切实打好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等组合拳,营造一个天蓝、地绿、水清的洁净环境;另一方面要坚持问题导向,从实际出发,从问题入手,坚决有力地打好生活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歼灭战,一个一个落实,一项一项破题,确保解决隐患不留尾巴、处理问题不留后遗症。通过切实解决一批“老大难”问题,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补齐生态建设短板。
重典方能治乱,立制才有长效。实践反复证明,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水源保护提供坚强保障。在水源保护上,我们并不缺《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缺的是最严执行。于此而言,要进一步完善最严格的环保执法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破坏水体、违法排污等行为坚决“切一刀”,决不允许“网开一面”“下不为例”,从而倒逼企业循规蹈矩,牢牢守住水源保护“红线”。
保障水源安全,既关系民生大计,也涉及社会稳定,是当下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立下军令状,拿出硬措施,真抓真治,共建共治,才能爬坡过坎,全面提升梅州市水源保护水平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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