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华科技全额计提损失并调整过往业绩 参股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已被立案

证券时报·e公司 2018-10-26 11:09

10月25日晚间,超华科技发布第三季度报告,2018年前三季度,超华科技净利润的增长速度高于收入的增速。

具体来看,2018年1~9月超华科技完成营业收入10.14亿元,基本与调整后的上年同期收入持平;实现净利润为4070万元,比调整后的去年利润增加48.77%。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超华科技第三季度单季的营业收入为3.03亿元,实现净利润为440万元,分别占前三季度的30%和11%,所占比不高。不过,该季度超华科技扣非净利润超过1200万元,与2017年同期相比却实现扭亏为盈。

值得一提的是,超华科技前三季度现金流表现突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为7093万元,而去年同期调整后的现金流只有360万元,前后相差逾18倍。在业绩调整后,超华科技基本每股收益由去年同期的0.029增加至三季报末的0.044。

对此,超华科技在季报中表示,前三季度公司销售结构优化,铜箔等高毛利产品占比提升,同时铜箔自用量增加。由此,导致报告期内超华科技对外销售收入减少,但净利润同比增加;目前,公司现金流良好,则因铜箔销售回款情况良好所致。

不过,超华科技目前深陷两件纠纷案,一件作为被告,一件是受害方。毫无疑问,这两大纠纷的结果将对超华科技业绩产生影响,并在季报中公布了最新进展。

2015年,超华科技曾斥资1.8亿元收购深圳市贝尔信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尔信),持有贝尔信20%的股权。而因为这次收购, 超华科技的2017年报被审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的结果,原因则是贝尔信2017年度经营业绩大幅下滑,高层管理人员不稳定。据此,审计师认为其未来能否持续经营难以判断,无法核实该事项对超华科技长期股权投资价值的影响。

2018年前三季度,为消除这个影响,超华科技一直忙于对贝尔信进行监督检查,最后发现贝尔信控股股东郑长春可能存在合同诈骗的行为,遂向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报案。

超华科技称,已收到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对公司被合同诈骗案一案进行立案侦查。目前,郑长春等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超华科技表示,贝尔信为骗取公司投资及为达到完成业绩承诺的目标,2014至2016年度通过虚假合同虚构收入和利润且金额巨大,其认为对贝尔信的长期股权投资,已发生减值损失并全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此外,超华科技于2018年5月与广东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吉泰建筑以1000万元受让公司持有的贝尔信1%股权。鉴于贝尔信控股股东郑长春涉嫌合同诈骗,目前已被梅州市梅县区公安局立案调查,超华科技以1000万元原价将其所购股份回归回来。

在上述事件的影响下,超华科技对2015~2017年报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报表中涉及的调整项目包括长期股权投资、未分配利润、资产减值损失、投资收益、利润总额、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以2018年半年报为例,超华科技净利润和利润总额均下调了35.47万元;计提的1.95亿元减值准备从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下扣除,从而最终影响到未分配利润;而1000万元股权回购款,则计入其他应付款中。

具体的调整情况如下:

除贝尔信事件外,超华科技与部分投资者的纠纷还在协调中。

报告期内,超华科技因与15名投资者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判决公司赔偿15名投资者共89.74万元,而超华科技目前已提请上诉。截止目前,该公司未决投资者诉讼案件共167件,索赔金额合计约2373.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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