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29日举行

梅州日报 2018-10-17 10:40

本报讯(首席记者罗诚浩)昨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决定,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在梅城举行,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补选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秘书长、部分委员;补选梅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黎健平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小华、张映平、蓝伟东及委员共20人出席会议。副市长吴泽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思彬,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等有关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决定,同意接受谭君铁提出辞去梅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七届人大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认陈晓建、练富强、张爱军、陈亮、黄文沐、吴志洲、卓利清、黄昌隆、蔡国芹的梅州市第七届人大代表资格有效。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关于邀请列席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人员的决定以及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建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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