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竟恐吓前妻雇主 男子犯寻衅滋事罪获刑

梅州日报 2018-10-15 09:05

本报讯原本夫妻离婚后就不应该过多干涉对方的生活,但是五华却有一男子离婚后还多次恐吓做保姆的前妻的雇主,要雇主交出前妻,甚至威胁雇主拿钱或房屋抵押解决此事。近日,五华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2018年5月26日至6月20日间,家住五华县的曾某辉因其前妻刘某在五华县岐岭镇曾某荣家做保姆,遂多次上门、打电话和发送手机短信对曾某荣及其家属进行威胁、恐吓,要求曾某荣交出刘某,并于6月20日用手机发短信威胁曾某荣拿出10万元或用房屋抵押解决此事,后曾某荣被逼无奈只好向公安机关报警。

法院审理后认为,曾某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多次恐吓他人,严重影响他人的生活,情节恶劣,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其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徐冰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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