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征集老照片老物件老故事的启事

南方日报 2018-10-15 06:06

每一张老照片都是年代的缩影,每一件老物件都是时代的产物。它们缄默的存在,却真实地诉说着那遥远的梅城故事。

广大市民朋友们,您家里还保存有多少老照片?身边还有多少老物件?记忆里还有多少老故事?……或许它记录着梅城曾经的旧影,或许它记录着梅江区的发展和你我成长的重要时刻,或许它承载着许多人的梦想和期待。

为了留住老城记忆,同时展示梅江区的新气象与新作为,区委宣传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老照片、老物件和老故事。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内容

1、老照片

主要是反映不同年代梅江区的经济社会状况及工程建设、重大活动等相关照片;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镇村发展纪实性老照片,包括民俗风情、民间工艺、农耕生活,不同时期旧街貌、旧村镇、旧民居、老字号商店等照片;各个时期的个人家庭照、生活照、工作照、单位照、活动照等老照片;其他具有价值的老照片。

照片需注明事由、时间、地点、人物姓名、背景等,同时说明照片是原件还是翻拍、扫描件,文末须注明拍摄者或收藏者的真实姓名、身份简介、住址、邮编、电话。

2、老物件

主要是指老家具、老日用品、老农具等,不限年代、类型、大小、材质等,提供者要给予必要的情况说明,主要包括背后的故事、使用年代等。

3、老故事

主要是指反映梅江区的变化、发展的历史故事,通过文字、诗歌等多种文学方式表达。

二.征集时间

1.反映时间为2018年之前,主要以改革开放40周年、建区30周年为主。

2.征集时间:2018年10—11月底。

三.征集方式

1.老物件联系地址设在梅江区学宫文联办公室,联系人:冯秀梅,联系电话:0753-2196916。

2.老照片、老故事联系地址设在梅江区委宣传部,联系人:赖佳莲,联系电话:13411255871;也可将作品发送至电子信箱:mjscbjb@163.com。

对于公开征集被采用的老照片、老物件等,在展出介绍时,将注明提供者姓名、相关情况说明等,同时为提供者颁发荣誉证书一本。期待大家积极参与,让我们共同分享过去的美好回忆,让更多的人从中发现独特的“梅江记忆”!

注意事项

1.所有老照片在后期制作中,不得改变原始影像,只能对亮度、影调和色彩等做适度调整,谢绝数码创意合成作品;参展作品可以是胶片,也可以是底片,且形式风格不限、尺寸大小不限、黑白彩色不限,老照片、老底片均可;内容真实,每张照片附上相应的详细文字说明。

2.照片、物件和文学作品不得出现违背社会公共道德、侵犯他人隐私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内容。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照片提供者自行承担。

3.征集到的老照片经及时翻拍、扫描处理后归还提供者。若遇特殊情况需保留原件的,由活动组织方与提供者进行协商。对征集到的老照片,活动组织方拥有使用权,图片使用时标明收藏者或拍摄者姓名。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他人版权参加征集展示活动。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取消参展资格。

5.此次征集的文学作品拟结集出版。

梅江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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