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信息多跑路 让百姓少跑腿 梅州市领社保金不用集中认证了
本报讯(记者曾舒婷通讯员钟啸)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日前,人社部通过新闻发布会宣布,全面取消领取社保待遇资格集中认证。昨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按照人社部的要求,梅州市已全面取消领取社保待遇资格集中认证,全市约80多万社保待遇领取人受惠。
据了解,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目的是从制度上保障基金安全,维护全体参保人合法权益,也是国际上通行做法。“所谓集中认证,是指参保人在指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集中进行领取社保待遇资格认证。但全面取消集中认证,并不是不要认证了。”市社保局待遇核发科负责人介绍,取消集中认证后,待遇领取人可通过以下渠道选择自己方便的任意一种认证方式进行认证。
一是网上自行认证。待遇领取人可下载并登录广东人社手机APP(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认证入口)、广东社保手机APP(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认证入口),即可足不出户通过“刷脸”完成认证。二是经办机构认证。待遇领取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自愿前来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认证的,经办机构做到即时办结。三是银行认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可以到本市就近的邮储银行网点进行认证。四是委托认证或上门认证。对因年老、重度残疾、疾病等原因造成行动不便不能办理资格认证的,可委托亲属进行认证,或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上门认证。五是异地认证。省内异地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可到其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全省跨地区协作认证系统进行异地认证,等等。同时,社保经办机构将通过与公安、民政等部门进行信息比对,当发现待遇领取人因身故或被依法宣告失踪等户籍注销情况,将同步暂停社保待遇。如待遇领取人有异议可主动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核实反映处理。
为防范取消集中认证可能出现的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风险问题,市社保部门表示,将按照人社部要求,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大对各类欺诈、冒领行为的稽核力度,依法依规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加强社保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切实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和广大参保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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