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倡议书 创文齐参与 共建文明城
亲爱的广大市民朋友们: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推动生态富民强市,建设幸福和谐梅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决策。我们是梅州的主人,梅州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全市人民的共同支持、广泛参与和积极配合。在此,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自觉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知晓创建,关心创建,宣传创建,为创建齐喝彩,为创建齐出力,共同营造“做文明人、创文明城、树新形象”的浓厚氛围。
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自觉遵守《梅州市文明公约》,在日常生活中规范自身言行;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坚决做到“四个管好”:管好自己的“嘴”,不随地吐痰,不说脏话、粗话,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大声喧哗,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公共环境;管好自己的“手”,遵守公共道德,不乱扔,不乱堆,不乱倒,不私搭乱建,不损坏公共设施,不破坏花草树木,主动排队,礼让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打造一个和谐温馨的公共空间;管好自己的“腿”,遵守交通规则,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不闯红灯,不酒后驾驶,不乱停乱放,人车各行其道,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管好自己的“身”,做到衣冠正、形态端,守秩序、行礼仪,时刻维护城市文明形象。在社会上做一个文明公民,在工作中做一个文明职工,在家庭里做一个文明成员,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添砖加瓦。
做文明创建的推动者。党员干部行动起来,带头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小学学生行动起来,自觉养成文明行为习惯;社区居民行动起来,努力践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企业员工行动起来,积极树立文明生产观念。热心公益,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积极为创建活动建言献策,主动参与,敢于批评、制止周围各种不文明的行为,做卫生、秩序、公共设施的维护者。
细微之处显大德,细节之中见文明。我们坚信,你的每一份努力,都会让我们的城市离文明更近一步;你的每一份辛苦,都为我们的城市增光添彩;我们的每一份热情,都会激起更多文明意识和责任意识的增强。其实,文明离我们并不遥远,常常就差那么一点点。让我们携起手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同创建“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文明城市。
梅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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