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未如期缴租被解除租赁合同 客都汇“点心传说”无奈停业
●本报记者梁志航
梅城客都汇“点心传说”餐饮店开业至今已有五六年,以往顾客门庭若市。今年2、3月份,因受疫情影响,该餐厅经营惨淡,资金紧张,未如期缴租。近期,该餐饮店被解除租赁合同,面临“关店”。
“点心传说”:逾期交租被断水电
据梅城客都汇4楼“点心传说”餐饮店运营负责人陈晓萍反映,该餐饮店因未按时缴纳店租被断水断电,至今无法营业。该餐饮店负责人陈晓萍告诉记者,因受疫情影响,该公司从1月底至2月无法营业和全无收入的情况下并未裁员,甚至通过贷款发放35名员工的工资,资金压力巨大。
“我们2月份提出缓交租金申请,但遭到客都汇一方的拒绝。4月2日,我们把2、3月份的租金一起交了,对方还是以我们违约为由,在4月26日切断了店铺的水电,要求我们清场搬走。”陈晓萍告诉记者,“疫情是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应该协商,但是对方不理会。”陈晓萍表示,该店前后3次共投入了近500万元的资金,如被收回,损失惨重。
5月11日,记者来到该餐饮店,只见该店虽然开着门,但里面一片漆黑,也未见有员工上班。陈晓萍还提到,尽管自家店租确实缓交,但是同个商场内超时缴租金的其他商户却没有收到解除合同通知,感觉自家店是被“针对”了。“我们打听到,客都汇一方想将这个店面让给某著名火锅餐饮企业。”陈晓萍告诉记者,一名顾客发现该店没营业后,向客都汇工作人员打听到此消息并转述给她。
客都汇:商户已违约并非腾店给其他餐企
针对腾出店面让给某著名连锁火锅餐饮企业进驻的说法,梅州市客都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李代坤予以否认。记者了解到,因疫情原因,2月19日,揭阳市鼎胜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客都汇4楼点心传说第二分公司(下称“点心传说”)向兴建客都汇的梅州市众恒基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客都汇)提出书面申请,当天起暂停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并申请免除1月25日至3月31日的租金及物业等相关费用。但客都汇一方2月21日复函,称该公司已于2月1日下发通知对商户租金和物管费做出了相应的减免优惠,不同意“点心传说”提出的上述申请。
“比如你1号要交租了,写个申请过来我们同意了,这叫缓交。但你不写或者写了我们这边不同意,这是不交。对方逾期缴租且拒不沟通。”李代坤说道,“是否属于不可抗力,要看国家及地方的定性。复工复产后,我们也一直开门。受疫情影响,我司也有相应损失,希望对方能理解。”
据了解,3月17日,客都汇向“点心传说”发出违约责任告知函,提到点心传说2月份租金、物管费等费用已超过30天未缴交,违反合同约定。3月31日,客都汇再向点心传说发出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但“点心传说”复函表示不同意,并于4月2日缴交了2、3月份租金和管理费。此后,双方以发函回函的形式沟通。4月26日起,“点心传说”水电被切断至今。
李代坤表示,该店经营状况一直很好,客都汇也想与对方继续保持友好的合作关系,但因对方逾期未交租已经违约,且对方负责人始终未到场当面协调。李代坤告诉记者,因对方不理睬实属无奈,才依据合同行使合同解除权发出了解除合同告知函,具有法律效力,将按照合同约定和公司领导决策来执行。
律师:建议双方再协商促进合同继续履行
广东圣图托斯律师事务所主任、《梅州日报》法律顾问陈垚律师认为,本次疫情的暴发具有突发性,一般公众无法预见,符合不可抗力中“一般公众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两个条件,但在“不可克服”方面却存在不确定性,如何认定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确定。
另外,出租人享有约定解除权是以承租人的违约为前提,但是基于疫情的影响,承租人并非恶意欠租违约,其违约程度轻微,承租人及时补交租金不影响出租人合同目的实现。再者,作为被通知方,如果不认可对方的解除权,可提出解除权异议,及时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根据《合同法》鼓励交易原则,法律更鼓励促进合同继续履行。建议合同当事人及时进行沟通协商,按照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变更合同条款或者签订补充协议。”陈垚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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