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剧《箍桶案》 夫妻同心“甭散桶”

汕头日报 2020-03-23 02:09

《判妻》剧照,蔡植群饰江可、陈鸿飞饰饶嵩、陈永锡饰何长、林汉怀饰黄三,澄海潮剧团演出

潮剧《箍桶案》源自潮汕民间故事。贫家女为生计,先嫁货郎,再嫁兵丁,后嫁箍桶匠;三夫争妻,地方官巧断,终使有情人长相守。

20世纪上半叶,老宝顺兴班演出《箍桶》,由名丑方尼姑自编、自导,并饰演箍桶匠江苦,海内外负盛名。灌录有唱片,收录江苦穿街叫卖,以及贫家女林如桃与其母诉说苦情。尼姑丑双拗声刚柔并济,念白明快,唱腔收放自如,感情细腻;明珠饰林如桃、清心饰黄林氏。原普宁文化馆馆长李作辉《潮剧名丑方尼姑轶事》记载:方尼姑每排戏,特别注意各阶层人物的身世及经历,想方设法加以接触了解,使其舞台形象真实可信;戏班到潮安乡下演出,次日方尼姑到市集散步,有屠夫请他把昨晚的《箍桶》再演一次,愿将半头猪作酬劳;方尼姑婉拒重酬,欣然清唱一段,毫无架子。这一时期老中正顺香班灌录有《江苦箍桶》唱片,老丑树森、花旦婵清、乌衫丽珠演唱。

1962年,饶平文化馆整理民间故事《争妻案》。1980年前后,饶平县潮剧二团演出《判妻》,编剧张华云。《张华云喜剧集·后记》记载:《箍桶》丑剧停演已久,剧本也没有了,只存个戏名;故事发生在饶平浮山圩;饶平文化馆的《民间故事集》有一篇箍桶故事,以箍桶匠江可为主角,我写这个戏则以饶平知县为主角,他设巡回法庭,下乡审案,送法上门;既写他便利人民,又把公堂和江家两个场面合一;他挖空心思,考查和考验三个丈夫的爱情坚贞程度,最后把温良枝判归江可,大家都无怨言;因为这样改动,剧名就改为《判妻》。1981年,《判妻》获省优秀剧本创作奖,并由汕头电台录音。

1989年,广东音像出版《箍桶案(判妻)》,由广东潮剧院组织录音,编剧张华云、作曲蔡瑞藩,李有存饰江可、方展荣饰县令、许仁敬饰何长、李义鹏饰黄三、李莲香饰温良枝、陈楚卿饰温雪梅。1991年,澄海潮剧团排演《判妻》,并于1992年3月赴港演出,蔡植群饰江可、陈鸿飞饰饶嵩、陈永锡饰何长、林汉怀饰黄三、吴史英饰温良枝、张世敏饰温雪梅。这一版有留下实况录像。这两版选角得当,三位丈夫性格各异,行当搭配适宜,但服装未能尽善,不大合乎剧情所反映的清末历史背景。

关于“箍桶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人物,有过不同的说法。饶平文化馆整理的民间故事《争妻案》(谢惠端口述、郑成翰采集),写为明朝年间;此后整理的民间故事《箍桶案》(郑成翰记录),写为清朝末年。以何长过暹罗谋生,后回唐山的情节推测,时间为清朝末年较妥贴。方尼姑的《箍桶》有“眠起早,唔利市,上挨、下挨,赤蓝、神前,新村、下寮尾,黄岗、张铺前,八个乡里吾走到透,并无一人叫吾来箍桶。气起来,落高堂,过水磨,转过外浮山,今晚准备来去歇钱东”,所列地名均在饶平;并有饶平文化馆、饶平潮剧二团对此题材的关注,可知故事发生地按所写在饶平钱东上浮山村,较为可信。《潮剧剧目汇考》所收1930年代本《浮山案》,剧情发生地写为惠来浮山(即今惠来仙庵浮山村),可能存在谬误。方尼姑的《箍桶》贫家女叫林如桃,其母黄林氏(按出嫁从夫姓,宜称为林黄氏);旧本《浮山案》贫家女叫温氏;民间故事《争妻案》、潮剧《判妻》贫家女均叫温良枝,或有“生性温良”和“良禽择木而栖”之意。箍桶匠先后叫江苦、江可,“可”如作“值得、适宜”解释,可以暗含足以托付终生。

“争妻案”是民间公案故事的一种体裁。张华云先生的《判妻》戏文雅俗共赏,人物性格鲜明。何长的见异思迁,黄三的浑身匪气,活灵活现;江可有情有义,对良枝生死相守,感人肺腑。知县饶嵩趣解“三从四德”,将“三从”解为良枝嫁了三个丈夫,“四得(德)”解为当下的三个丈夫都放弃、还得再嫁第四个;以俗话“做媒人打出走仔”,让雪梅把她的两个妙龄女儿许给何长、黄三,以此作为试探,谅情察理,妙语连珠。

“但愿夫妻团圆,竹箍加铁箍,勿散桶”,《箍桶案》演绎夫妻真情,洞悉世间百态。陈喜嘉 撰文/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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