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14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主犯获刑25年
深圳特区报广州10月16日电(记者 严俊伟 通讯员 全小晴 林昭仪)记者从广东高院获悉,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邢奕光等14人涉黑案,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职务侵占罪、诈骗罪、破坏选举罪、故意伤害罪、重婚罪,数罪并罚,判处主犯邢奕光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邢奕光自2010年2月起先后担任揭阳市榕城区新兴街东郊社区居委副主任、主任等职务,期间通过拉拢、招纳、安插人员以及排挤、撤换不支持其做法的工作人员等方式,逐步形成了以其为首的犯罪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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