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要求 立好“铁规矩” 把住“硬杠杠”
本报讯 (记者 陈锡辉 通讯员 揭纪宣)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推进党的作风建设,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近日,市纪委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要求要始终立好“铁规矩”,把住“硬杠杠”,坚定不移推进作风建设。
一、揭阳市展鸿建设工程施工图审中心违规发放福利、超标准接待等问题
2015年至2018年中秋节、春节期间,市展鸿建设工程施工图审中心违规发放购物卡给公司职工作为节日福利;违规购买、赠送高档烟酒、滋补品;使用高档白酒超标准接待。时任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黄伟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惠来县华湖镇溪洋村用村集体资金送礼及超标准用餐、接待等问题
2016年和2017年春节前夕,惠来县华湖镇溪洋村多次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购买乌鱼用于送礼;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该村还存在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村集体资金慰问送礼、安排工作用餐和接待等问题。惠来县纪委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吴通、村委会主任吴坚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案发后,溪洋村干部将违纪金额退回村集体。
三、普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洪阳中队中队长刘群生违规操办丧事问题
2014年4月,时任普宁市大南山派出所副所长刘群生违规操办其母亲丧事,收受辖区内和美村等12个行政村所送帛金1万多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普宁市纪委给予刘群生党内警告处分。
四、普宁市公路局原局长、党组书记郑云新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07年至2014年,郑云新在没有任何公务、没有履行请假报批手续情况下,先后多次使用普宁市公路局及公路桥梁工程公司的公务车到深圳、东莞等地办私事,并在单位报销外出途中产生的油费、过路费等共计4.55万元。2014年1月至2018年3月,普宁市公路局以交通茶水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给该局工作人员。普宁市纪委给予郑云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案发后,郑云新主动上缴违纪所得。
通报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央八项规定不是五年、十年的规定,而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以上案件说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在一些地区和部门仍比较突出,节日期间也是“四风”问题的易发、高发期,必须高度重视。
通报强调,春节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履行主体责任,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拿出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一件小事一件小事地抓;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定理想信念,知敬畏、守规矩,带头破旧俗、树新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节日期间违规公款吃喝、收送礼金礼品、大办婚丧喜庆、滥发奖金津贴补贴等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坚定不移推进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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