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本报讯 (记者 何小妍) 记者近日从市河长办了解到,揭阳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已构建起市、县、镇、村四级河长体系,全市共设置各级河长1814名,有力推动揭阳市河湖清理整治。
据了解,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在目前全市设置的1814名河长中,市级5名、县级50名、镇级331名、村级1428名,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水华,市委副书记、市长叶牛平分别担任全市总河长、副总河长,经常带队开展巡查,部署督办污染整治,推动各级河长工作有效开展。制订出台《揭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揭阳市水污染防治“河长制”实施方案》《揭阳市加强重点河道管理实施方案》等河长制配套制度,初步建立了成体系、可操作的工作规范。初步排查入河排污口382个,入海排污口327个,在河流交界处设置铁栅栏和监测断面,建立河长制微信群,做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组织开展“五水清漂”“五边清污”“五河毓秀”等专项行动,累计清理水域面积4835.4万平方米、漂浮物重量136.6万吨,清理“五边”面积14142万平方米、垃圾污染物重量164.79万吨,拆除违章建(构)筑物21658处、面积60.3万平方米,全市河、溪、沟、渠、塘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取得了“河流通畅,水面清洁”阶段性成效。通过河长日常巡河并利用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发现并及时交办及解决一批污染河流湖泊的具体问题,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3宗。
接下来,揭阳市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大力推进“让广东河更美”大行动和“五清”专项行动,以更大的力度、更大的范围、更扎实的工作举措,进一步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动揭阳市河湖治理再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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