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第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相关决定和公告

揭阳日报 2019-01-03 10:37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

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月2日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18日在市区举行。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揭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揭阳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揭阳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揭阳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9年预算草案,批准揭阳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9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揭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通过设立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

八、通过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

九、选举揭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个别组成人员;

十、其他。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列席

和邀请列席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员的决定

(2019年1月2日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结合揭阳市实际,不是市六届人大代表的下列人员,列席和邀请列席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一、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二、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三、揭阳市选出的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四、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

五、曾任本市领导的正厅级老同志;

六、出席政协揭阳市委员会六届三次会议委员;

七、中央、省驻揭处级以上单位主要负责人;

八、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副秘书长;

九、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

十、祖籍在揭或者在揭投资的部分华侨。

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0号)

《揭阳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已在揭阳人大网(http://www.jyrdw.gov.cn)公布,特此公告。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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