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普地让〔2018〕18号
经普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普宁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揭阳市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挂牌时间自2019年 1月8日8时 30分起,挂牌截止时间为2019年 1月18日9时 30分。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六、申请人必须办理数字证书并获得授权,才能登陆网上交易系统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七、申请人应当在挂牌期间登陆网上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相应地块的竞买保证金。提交竞买申请时间为2019年 1月8日8时 30分至2019年1月16日17时00分,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6日17时3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报名时应交纳相应地块的竞买保证金。成交后,全额成交价款应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结清,所有款项均须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支付,不得抵偿其他任何债务。
(二)成交后,由普宁市国土资源局开具非税缴款通知书,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竞得人将竞买保证金缴入普宁市财政局,剩余部分由竞得人直接缴入普宁市财政局专户。受让方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按日加收成交款的1‰违约金;出让方催缴后仍不能支付土地出让价款且延期付款超过合同约定交款日期60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按成交价款的20%计)。
(三)成交后,竞得人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不按规定期限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普宁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其竞买行为自动失效,一切法律后果由竞得人自负。
(四)土地按现状交付使用,周边各种配套以现状为准。
(五)PN2018069地块拟建设中药检测服务平台项目,拟作为开展中药材检测、检验服务,中药标准库项目建设用地。拟建设项目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出让年限为50年。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如需要改变土地用途(使用功能)的,由出让人收回后重新出让。成交后,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前,竞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3日内向普宁市英歌山工业园管委会提出产业(行业)准入申请,取得该管委会审核同意。竞得人凭审核意见书,于成交之日起5日内与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未能取得审核同意的,该竞买行为自动撤销,相应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六)地块竞得人如需另行设立单项开发公司开发受让地块,应于网上报名时同时提出申请,股东名称及各自所占份额应与申请人一致,并应在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持单项开发公司的资格证明文件到普宁市国土资源局签订补充协议,否则,只能以申请人名义申请不动产登记;若单项开发公司在地块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成立的,可由单项开发公司直接与普宁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七)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申请人,请通过访问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jysggzy.com)进入交易平台,并在该平台上下载本次挂牌的出让公告、须知及有关文件,同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八)其他有关事项按规定执行。
普宁市国土资源局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663-2939638
竞买联系单位: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
电话:0663-2241151
数字证书办理单位:
1、数安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揭阳市政府办公大楼二号楼13楼1309室
联系电话:0663-8768144
2、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17办事窗口
联系电话:0663-8761822
普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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