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推进“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 力促小微企业规范发展
本报讯 (记者 陈启何) 普宁市小微企业众多,多数发展不规范,该市将落实整治责任主体,加强督促指导,全力推进“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
目前,普宁市各地排查上报“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787家,其中关停取缔类150家,整合搬迁类20家,升级改造类617家。至11月,各地上报完成整治95家,占总任务的12%.普宁市将“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作为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推进会的具体举措,全力以赴,全面推进。该市提出,要充分利用这次整治时机,取缔一批,搬迁一批,升级改造一批。各地和普宁市级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在12月底前全面完成上报关停取缔企业,整合搬迁类和升级改造类必须完成40%以上。对关停取缔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各地要做到断电、断水,清除原料、产品和生产设备。普宁市有关职能部门要予以支持配合。对整合搬迁和升级改造类企业,各地要落实企业完善各种行政许可手续,督促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普宁市有关职能部门要协助各地整合搬迁和升级改造类企业完善各相关行政许可手续,依法限期整改,纳入正常监管范围。同时,普宁市将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普宁市政府将对工作进度落后的,予以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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