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寻衅滋事竟是打错了人

揭阳日报 2018-10-19 11:23

本报讯 (记者 林文君 通讯员 陈文庆) 10月5日至10月11日,全市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有效警情3376起,其中刑事、治安警情221起,交通事故849起,火灾事故32起,群众求助1458起,举报87起,其他729起。

在路口等车准备回家,哪料到一伙酒徒冲上前来,不由分说便棍棒相加。日前,榕城公安分局东升派出所将这伙无端打人者绳之以法,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案情:路口等车飞来横祸

10月7日凌晨3时多,榕城分局东升派出所接辖区一酒吧保安员报称:在酒吧门口红绿灯绿化带有人被殴打。接报后,东升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到场处置,在酒吧保安员的协助下,现场抓获3名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嫌疑人,并将人员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查,当天凌晨3时多,受害人谢某锋和朋友黄某生、郭某扬、吴某涛等人在晓翠路与新阳路交界处红绿灯绿化带旁等车准备回家。此时,刚从酒吧喝完酒出来的嫌疑人潘某天(男,23岁)、潘某林(男,21岁)和李某桥(男,20岁,3人均为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人)等人,看到酒吧门前红绿灯绿化带聚集一群人,误认为是刚刚在酒吧里与他们发生口角的人要来寻仇,遂从他们所驾驶的摩托车拿出棒球棒、钢条、伸缩棍等工具,冲向站在红绿灯绿化带的黄某生等人。

在绿化带等车的几人见状马上散开,谢某锋躲避不及被潘某天等6人持械殴打致轻微伤,他们的摩托车也遭打砸。一顿棍棒后,打人者发现自己认错人了,才停止殴打。

目前,犯罪嫌疑人潘某天、潘某林和李某桥等3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刑事拘留,另外3名在逃犯罪嫌疑人正在抓紧追捕中。

提醒:饮酒伤身又误事

过量饮酒后酒精会让神经系统失控,让人容易出现冲动行为,惹是生非。警方提醒,饮酒切不可过量,过量饮酒后往往失控作乱,极易触犯法律,醒后方知酿成大错,但悔之晚矣。

警方提醒,醉酒后容易出现寻衅滋事行为,醉酒者已经没有清醒的意识,且因酒精作用容易因亢奋、冲动而与他人发生口角,或做出寻衅、斗殴、起哄闹事、损坏公私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威胁到他人安全,扰乱社会秩序。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即使醉酒状态也不能免除责任,要面临法律的处罚,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更需注意的是,酒后切不可驾驶车辆,否则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终害人害己,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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