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首场进社区宣讲活动走进江翠社区
昨日,《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首场进社区宣讲活动走进江海区江南街道江翠社区,邀请五邑大学政法学院教授、江门市地方立法研究院院长王继远对《条例》进行解读,让广大群众学《条例》、懂《条例》、守《条例》。
作为《条例》立项、调研、设计、起草等工作的全程参与者,王继远结合生活中的例子,从不同角度解读《条例》,并为现场市民解惑。他表示,《条例》一大亮点就是对文明行为进行分类,分为“倡导”“义务”“鼓励”三类。同时,对于不文明行为,《条例》也设置了明确的法律责任。
记者现场看到,市民认真翻阅《条例》单行本,专心聆听《条例》讲解,还有不少父母带着孩子前来听讲。“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的前提是宣传。《条例》涉及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要用老百姓听得懂的方式进行讲解,推动《条例》真正落地。”王继远告诉记者。
市文明办专职副主任高钢华表示,市文明办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首要任务,创新工作方法,推进任务落实。接下来,将重点抓好学习宣传、配套政策制定、主题实践活动、督查考核四方面工作,让广大群众知《条例》、守《条例》。
(黎禹君陈婵韦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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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母亲节,在这个特别的日子,宣讲活动别具匠心设置了一次赠花仪式,孩子们把一束束“文明之花”献给母亲,让崇尚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在江门这座“爱心之城”继续发扬光大。
当天,江翠社区工作人员准备了鲜花,小朋友拿着束束鲜花献给在场的母亲。接过鲜花的母亲们笑容满面,纷纷拍照留念。家住江南街道仁美社区的麦女士惊喜万分,她说:“昨晚收到孩子送的手工花,想不到今天在这里又收到鲜花,我感到很温馨、很感动,希望将这种孝敬长辈的美德继续传承下去。”
孝顺父母、尊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江门这座“爱心之城”的重要根基。小朋友们献给母亲的鲜花便是“文明之花”,希望通过传递“文明之花”,将“爱心之城”孝老爱亲的文明风尚传递弘扬,让“文明之花”开满“文明江门”。(黎禹君陈婵韦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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