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全面推行“路长制” 到2022年底,农村公路将展现新面貌

江门日报 2021-03-24 23:47

江门日报讯(记者/陈素敏)日前,《台山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试行)》(下简称《方案》)出台,台山市全面推行“路长制”。

根据《方案》,台山市将建立市、镇(街)、村三级组织体系,设立市总路长、副总路长,镇级设立镇级路长、副路长,各行政村设立村级路长。

《方案》细化了路长的工作职责。以村级路长为例,要负责本村范围内的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积极探索村道农村公路养护公益性岗位设置工作,鼓励将村道的养护工作交由当地村民负责。同时,各级路长办定期对下级“路长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具体对路域及两侧环境提升情况、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提升公路养护水平情况、道路扬尘治理情况、交通秩序维护情况和其他影响公路综合环境整治提升的问题进行巡查。县道责任路长每月路面巡查不少于1次,乡道责任路长每月路面巡查不少于2次,村道责任路长每周路面巡查不少于2次,并组织“两员”(县道路政员和养护员、乡道农村公路监管员和养护员,村道农村公路护路员和养护员)实施每天常态化巡查。

在台山全市推行“路长制”,具体要达到哪些目标?《方案》提出,2021年8月底前,建立覆盖市、镇(街)、村的路长管理组织体系,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路长管理机制;到2022年底,全市农村公路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显著成效,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全面实现,实现“路基稳定、路面平整、设施完善、标线清晰、标牌醒目、绿化整洁、路貌可人、管理规范、服务满意”的农村公路新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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