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法院干警探望案件当事人 送上关怀祝福 体现司法温度
江门日报讯(记者/陈方欢通讯员/邓颖琪)不久前,台山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患脊椎重疾儿童撤销监护权案件,依法指定了台山市社会福利院为案中当事人邝小明(化名)的监护人。小明是否适应新的生活?他接受治疗后康复情况如何?法院干警一直牵挂着小明。近日,台山法院开展“把爱带回家”2021寒假儿童关爱服务“四送”活动,派出慰问组前往福利院探望了小明,为他送上新年的祝福和礼物。
去年6月,邝小明的舅舅来到台山法院向法官请求撤销他的小明监护人身份,因诉求特殊,办案法官对该案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到年仅7岁的小明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同时又身患脊椎重疾,生活不能自理,一直居住在舅舅家中,但是,因为舅舅家里有两位年迈多病的老人,还有妻儿需要照顾,家庭负担十分沉重,对履行外甥的监护职责心有余而力不足。为保障小明的基本生活和健康成长,台山法院联动多部门进行研讨,详细了解台山市社会福利院的条件后,依法指定其为小明的新监护人。
探望当天,在台山市社会福利院,法院工作人员与该院院长进行了深入交流,详细了解了小明的生活、学习及身体情况,因疫情防控的需要,法院工作人员未能与小明见面,但通过福利院院长的手机视频可以了解到,小明身体恢复得较好,能落地练习走路,学习热情高。慰问组一行对此感到欣慰,并请院长转达台山法院对小明的关心和新年的祝福,还送上了新年礼物。
据悉,近年来,台山法院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去年以来,法院依法为14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超过8万元,向5名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执行救助金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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