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创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示范片 每年拟安排奖补300万元

南方日报 2021-03-24 10:05

南方日报讯(记者/黄烨倩)日前,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出台《江门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示范片创建工作方案》(下称《方案》),进一步优化全市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

《方案》提出,2021—2023年,每年在市级涉农资金统筹安排300万元创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示范片;至2023年,建成一批产业特色、规模适度、管理规范、运作高效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示范片,力争示范片项目土地流转总面积不少于1万亩。

该《方案》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其中,2020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新增且符合条件的流转片区,各市(区)需要在该方案印发生效后一个月内组织申报并推荐示范片,也就是4月起可申报。

重点在于放活土地经营权

《方案》的印发出台,旨在强化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规范引导和政策支持,推动农业现代化、规模化、市场化、产业化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其以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重点在于放活土地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现代农业产业、新型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农业生产形态,创新农村承包土地流转政策激励机制。

根据《方案》,2021—2023年间,江门拟每年在市级涉农资金统筹安排300万元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示范片创建。具体分两档标准对示范片进行奖补:流转耕地(鱼塘)300亩(含300亩)—500亩的示范片,一次性奖补30万元/个;对流转耕地(鱼塘)500亩(含500亩)以上的示范片,一次性奖补60万元/个。

同一地块在原承包合同有效期内,只能申报一次示范片。针对已实施市级以上土地流转专项财政资金项目的示范片,该项资金不再给予奖补。

奖补资金分配方案由示范片所属镇(街)按本方案奖补标准制定,经所在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确认。其中,对村、组两级集体奖补不低于50%,对承包农户奖补不低于20%,对经营主体(土地转入方)奖补不低于10%。

《方案》提出:“通过示范引领,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不断提升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水平。”

优先支持六大优势产业经营项目

根据《方案》,示范片创建工作从2020年开始,按照镇(街)申报、县级审核推荐、市级现场核查并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根据合同规范、规模经营、产业特色、主体实力、方案明确、效益明显等6大条件标准择优评选。

其中,符合条件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须是2020年1月1日(含)后签订生效的,且流转的耕地(鱼塘)已经确权。合同约定流转期限5年(含5年)以上。

规模经营方面,申报项目优先支持“两预两委托”模式土地流转项目,即:通过镇、村组织村民达成统筹经营、流转、连片开发意向,实现土地经营权预整合和预流转,委托镇、村统筹经营,委托第三方统一发包公开招标。

产业特色方面,优先选择大米、陈皮、茶叶、马冈鹅、禽蛋、鳗鱼等六大优势产业、冬种生产等农业产业特色明显的经营项目。

主体实力方面,优先选择有各级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示范社、农业重点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片区。

从2021年开始,各市(区)于每年10月15日前,对上一年度10月1日至本年度9月30日期间新增且符合条件的流转片区,组织申报并推荐示范片;其中,2020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新增且符合条件的流转片区,各市(区)应于2021年4月底前组织申报并推荐示范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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